《重庆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一、《规划》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重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国家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教育部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教委同步编制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教师队伍、语言文字等六个专项子规划,形成“1+6”教育“十四五”规划体系。其中,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十四五”时期重庆基础教育内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发展任务纷繁复杂,编制好基础教育“十四五”规划,对于加快推动基础教育现代化,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意义重大。
二、《规划》编制过程
一是工作调研阶段。2020年下半年以来,起草组就“十三五”期间基础教育工作成绩、经验与问题进行了总结评估,深入分析了近年来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并对下一步发展思路进行了初步研判。二是文稿起草阶段。2021年2月至10月,先后9次集中研讨,就规划提纲、主要目标、重点工程、重大改革等进行内部研讨和论证研究,不断修改完善,形成初稿。三是征求意见阶段。先后召开专题研讨会4次、内网征求意见1次,面向区县教委、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代表和市教委相关处室征求意见。累计收到意见建议168条,在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四是专家论证阶段。2次召开专家论证会,高校、市教委直属单位、区县教委、教研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代表对文稿进行了论证。起草组就论证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对文稿作了反复修改完善。
《规划》总体蓝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主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深化教育改革开放,提升基础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市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7%以上;建设特色普通高中130所,基本公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四、《规划》主要任务
围绕发展蓝图,提出了全市基础教育“十四五”期间要落实的13项主要任务、48项具体措施,并结合市情教情,以10个专栏形式细化了34项重点工程、行动计划。
一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中小学生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听党话、跟党走。高质量建设中小学铸魂育人教师队伍,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全面构建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新格局。
二是促进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着力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现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劳动课程、劳动实践“全覆盖”。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美育工作,切实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质量,有效控制中小学生近视率逐年下降。深入推进法治、生态文明和国防教育。全面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
三是推进“一区两群”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提升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品质发展水平,强化“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思路,提高“两群”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质量。推动中心城区与主城新区基础教育同城化发展,支持“一区”优质教育优先帮扶“两群”教育协同发展。
四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优化完善学前教育园点布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创建工作任务。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严格把好办园审批关,实施幼儿园年检和等级核定制度,强化对幼儿园多方面的动态监管,大力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五是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科学调整义务教育校点布局,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逐步消除大班额,减少大规模学校。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启动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实施初中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快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实现城乡中小学共建共享发展。
六是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合理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深入推进第二期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高质量实施,全面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水平,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改革试点,探索实施县中帮扶托管,促进城乡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特色发展。
七是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步伐。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体系,实施第二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特色学校建设计划。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完善“组团式”教育对口支援机制,提升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水平。
八是提升特殊群体教育保障水平。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持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支持体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发挥好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做好随迁子女教育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
九是提升基础教育教研科研水平。改进和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转型发展。实施基础教育教研科研领航培优行动,推动科研精品化、教研特色化,创建区域教研联盟、城乡教研联盟、学科教研联盟等新型教研组织,不断优化教研工作体系。提高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是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加强基础教育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建立协同培训机制,提升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提高基础教育教师研训一体化质量,优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管理,培养高质量乡村教师,确保每名乡村教师五年内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
十一是加强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加强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市中小学固定宽带网络万兆到县、千兆到校、百兆到班。以重庆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完善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广智慧课堂等课堂教学模式,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学习资源共建共享。
十二是加大基础教育开放合作力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基础教育优质共享发展,加强与鄂、湘、滇、黔等周边省份基础教育交流合作,做好鲁、粤、浙对渝教育支援工作,加强跨区域基础教育协同发展与交流合作,加强基础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十三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基础教育评价改革,推进基础教育育人方式改革,深化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基础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深化中小学“放管服”改革,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负提质,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五、《规划》保障措施
为强化贯彻实施,《规划》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党对基础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秘书机构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完善基础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将基础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逐步提高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精准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资助育人体系。
三是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发展重要指标纳入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和政府履职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质量监测评价,定期开展“双减”“五项管理”等专项督导。
四是维护基础教育战线安全稳定。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新冠疫情等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探索构建“互联网+安全防范”体系,提升校园风险主动发现和预警能力。
五是营造基础教育良好发展环境。加大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各项工作的综合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广。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成才观,建立基础教育治理常态化机制,优化教育环境,巩固扩大“双减”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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