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规范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的行为,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于2017年3月联合制定了《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依据该管理办法,市教委联合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于2019年3月联合制定了《重庆市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学生选择在我市普通中小学就读。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际学生招收、培养和管理工作,为国际学生在渝学习提供便利,扩大重庆教育对外开放,提升重庆教育国际化水平,市教委制定《重庆市幼儿园、中小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六条。第一章总则,明确《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实施范围、基本概念及各单位职能职责。第二章备案管理,主要明确学校招收国际学生的基本条件、备案流程、备案材料要求等。第三章招生管理,主要就招生流程、招生规范及收费等事项作出规定。第四章教学管理,主要包括学籍管理、教学标准、教学语言、心理健康、实践活动等内容。第五章校内管理,主要包括学校职能职责、学校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内容。第六章社会管理,主要包括签证及居留许可办理有关规定及体检、保险等有关要求。第七章监督管理,主要对学校及国际学生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规定。第八章附则,主要包括《管理办法》实施的时间、长短期学生的界定、其他教育机构的招生和管理等内容。
三、文件起草把握了哪些原则?
一是明确各方责任。明确市区两级教育、外事、公安等部门和学校在国际学生工作中的职责。
二是注重法规衔接。注重与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内容逐一对标对表。
三是完善管理职责。要求学校明确分管国际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和承担国际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且国际学生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教育外事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四是做好管理服务。明确国际学生入学教育、学籍管理、在渝停留居留等政策。
四、什么是国际学生?
国际学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外国适龄学生。
五、哪些学校可以招收国际学生?
经正式批准、在重庆市设立的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的学校,按要求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后方可招收国际学生。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健全的领导机构和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
(二)有完善的国际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
(三)有适应国际学生培养需要的教师队伍,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
(四)有满足国际学生培养需要的教学设施及后勤保障条件。
六、学校办理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备案材料应包含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对外交流合作情况、国际学生招生范围、层次及规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学安排及师资配备、国际学生教学和生活设施配备、国际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
七、国际学生如何申请入学?
国际学生可直接向已通过招生备案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若学生未满18周岁且父母不在重庆常住,需要学生父母正式委托在重庆常住的外国人或者中国人作为该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学生出生证明、临时监护人委托书,受托人还应在重庆办理声明公证。
国际学生入学前应当按照中国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到中国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或者进行体检。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学生应按照国家和重庆有关规定及学校要求进行投保。
九、学校的教学语言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是学校培养国际学生的基本教学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不到学习要求的国际学生,学校可以提供必要的汉语补习。
十、学校如何对国际学生进行管理?
学校对国际学生的教学按照我市现行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实施。学校应当明确分管国际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和承担国际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国际学生招收、教学、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应建立健全国际学生招生管理、签证管理、教学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国际学生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教育外事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十一、《管理办法》从什么时间施行?
《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