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3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政策内容,积极理解、支持、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经重庆市政府网约稿,重庆市教委作出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部署了新常态下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4月27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明确了重庆未来5年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是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行动纲领。为加强我市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依据中央创新创业系列文件,特别是《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文件,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中的主要内容
创新创业教育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就是要使创新创业教育成为高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通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通过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必修课和选修课。
(二)通过调动校内外资源,切实推进协同育人。通过校校、校企、校所、校地、国内外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等教育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抓住高校人才培养短板,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高校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实训中心、研究基地建设,实现实践教学资源共享,要广泛搭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等实习实训平台,要建立覆盖所有学生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体系,以赛促学,以赛代练,大力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要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放宽修业年限,简化审批程序,允许学生休学创新创业,要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要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
(五)教师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关键。要建立教师全员参与、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要聘请科学家、成功创业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授课教师或指导教师,重庆要建立2000人的高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六)要培育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校园,树立先进典型,以榜样力量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
(七)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列支专门的创新创业资金建设高校众创空间,要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落实国家有关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三、《通知》中的热点问题
(一)大学生可以休学3年创新创业;
(二)建立国家、市级、校级,覆盖全体学生的以赛促学体系;
(三)市政府利用PPP模式建设学生集中实训平台;
(四)构建政府购买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服务制度,破解校企合作难题;
(五)优化高校经费结构,设立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支持教师、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进市场;
(六)建立10个市级创新创业教学资源研发中心,开通人才聘用的绿色通道,构建高素质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
(七)推进大类招生,融通专业人才培养;
(八)实现创新创业课程在线学习和学分互认;
(九)设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服务机构,政府在大学集中区域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站;
(十)建设100个高校众创空间,20个市级高校示范性众创空间;
(十一)搭建高校公布年度各专业人才毕业人数,政府相关部门公布产业、企业用人岗位数的综合性人力资源共享平台;
(十二)围绕我市“6+1”支柱产业、“2+10”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创新项目发展要求,优化专业结构。
四、相关政策查阅和咨询途径
(一)通过网络查阅相关文件,网址: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gov.cn和
重庆市教育公众信息网www.cqedu.cn。
(二)可以拨打相关电话咨询:023-60393046。
(三)可以到各高校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