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由市教委正式向社会公布,从2013年开始试行。现就方案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从2013年开始,面向非重庆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试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在重庆参加普通高考。
(一)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即从高一(当年9月30日前取得重庆市高中阶段教育学籍)起至高三毕业一直在重庆就读。
(二)其中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
(三)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它报名条件。
考生按规定时间向就读中学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提交《2013年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和家长在重庆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原件及相关复印件,经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合格后予以报名。
二、方案的主要特点
与全国各省(区、市)已出台或酝酿中的方案相比,我市方案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出台和实施时间早。我市是全国第五个面向社会公布方案的省市,且方案从2013年就开始试行,为全国较快、较早实施的省市之一。
(二)开放程度高。对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只要具备三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在重庆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者可在我市报考。
(三)突出了职教对口招生的特点。对在我市中职就读的学生,报考对口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实行完全放开户籍限制,只要具备三年完整学籍,不论其父母是否来重庆,均可在我市报考。
三、2013年补报名程序
(一)凡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重庆市高中阶段教育学籍直至2013年毕业一直在重庆市就读的考生,拟参加我市2013年普通高考,可于2013年1月7日~11日到就读中学所在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领《申请表》并履行补报名手续,待审核合格后予以报名。
(二)咨询及投诉单位(电话):
市教委招生考试管理处 67006144
市教育考试院 67869200
附件:1. 2013年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样表)
2. 市教委转市政府网约稿通知
2013年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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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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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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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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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 在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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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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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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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来本市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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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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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就读 高中毕业学校 |
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任课教师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月日 |
在本市高中 学籍异动情况 |
原就读学校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原就读学校校长签字: 联系电话:
学校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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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或母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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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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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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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或母亲 在本市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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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街道办事处) 证明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 |||||||
父亲或母亲在本市工作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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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或母亲在本市工作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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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及家长承诺 |
以上信息均属实,我已知晓教育部相关违规处罚规定,如有弄虚作假,愿接受相应处罚。 考生签字:家长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 ||||||||
考生所在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