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福利彩票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教育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家在普通高中阶段助学政策方面的空白,从2007年开始,每年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用于资助中西部地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关怀,是党中央、国务院在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方面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常称为“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重庆市位于中西部地区,全市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优先资助:
1.各公办普通高中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
3.贫困程度相似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应优先。
每生每学年1000元,按学期划拨给学校。
1.教育部及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资助文件及资助名额;
2.市教委向各区县下发文件及资助名额;各区县向学校下发文件及资助名额;
3.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
4.学校初审合格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向区县教委(教育局)上报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5.区县教委(教育局)审查后上报市教委;
6.市教委审查后上报教育部及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7.教育部及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最终确认名单及网站公示。
财政部拨到教育部,再由教育部拨款到基金会,基金会拨到学校,由学校发给学生。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使更多的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享党和政府的关怀,凡享受其他类型资助的学生均不再纳入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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