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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5-00049 [ 发文字号 ] 渝教议函〔2025〕173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5-08-29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龙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市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建议》(第0292号)收悉。经与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关于“加强财政支持,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推进医教康融合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孤独症儿童专业教育机构”“深化融合教育改革,营造共融环境”“完善政策保障,增强基层执行力”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财政支持,完善保障机制”事项

近年来,为关爱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尤其在特殊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设施设备购置、教师待遇、送教上门等方面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引导作用。一是按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别对区县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按6000 //人、10000//人的标准核定生均公用经费,远远高于普通小学、初中生均标准基础定额。2025年,生均公用经费提升至7000元。二是每年安排中央和市级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特殊教育教学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支持特教资源中心(教室)建设,为资源中心和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的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特殊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支持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为送教上门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三是建立教育领域扶残助学体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费,对在校寄宿的贫困残疾儿童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生活补助。对贫困残疾大学生实行全覆盖救助,对当年新入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给予每人5000元的入学救助。部分区县对残疾学生家庭给予了补助,如忠县对陪读家长实施生活救助和租房救助。

二、关于“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事项

一是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举办重庆市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培训,普特学校领导干部82人参培。举办“国培计划(2024)”重庆市特殊教育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特教骨干教师50人参培。市特殊资源中心开展3150人的学前融合教育领导干部培训、3120人的小学融合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和50人的重庆市融合教育菁英高级研修班培训。二是举办赛事加强推介。广泛开展特殊教育基本功及融合教育案例比赛活动。向教育部推选优秀课堂教学作品和融合案例,入围教育部“基础教育精品课”课例34节,连续两年入围量全国排名第二。5名教师获教育部“星星计划”特殊教育奖。特殊教育经验在中国—东盟特殊教育国际会议上作交流分享。三是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特殊教育人才。对艰苦边远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等招聘条件。从市外引进紧缺高层次特殊教育人才,可不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并可用特设岗位进行聘用,多渠道全方位推动特殊教师队伍建设。

三、关于“推进医教康融合服务体系建设”事项

进一步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引导相关高校按照《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科学增设相关专业,培养相关专业人才。支持和鼓励高校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强化“理实结合”,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方法,在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中加强医学生康复医学相关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加强育人体系建设。鼓励高校和企业整合各类资源,持续做好现代产业学院、实践教学平台等人才培养载体建设,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提升特殊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四、关于“建设孤独症儿童专业教育机构”事项

支持江北区筹建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由区政府副区长召集5次专题调研。区教委成立项目研究组,开展了资源摸底、全区特殊教育儿童数量分析、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数据分析、市级孤独症儿童数据分析等工作。市教委组织特教专家实地调研。项目组与区残联等部门综合论证,先后对2所小学、1所幼儿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闲置中学、1个实训基地等校舍场地进行了选址分析论证,组织人员赴渝北区、九龙坡区、重庆特殊教育中心及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考察学习。市教委选派区内2名特教人员参加教育部孤独症教育师资培训,并参观学习了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杭州杨凌子学校(浙江省培智教育窗口学校,为智障等特殊儿童提供学前至职业高中教育)等,目前项目筹建工作持续推进中。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立专门的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或建立孤独症儿童教育资源中心,为孤独症儿童提供更加专业、系统的教育服务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探索开展普特融合、职特融合、学前融合等多种融合教育模式,促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渗透和有机结合。

五、关于“深化融合教育改革,营造共融环境”事项

以教育质量为重点,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加强校际资源共享与整合,发挥不同学校优势,推进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规范及时、科学专业。

六、关于“完善政策保障,增强基层执行力”事项

一是重视政策制定,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完善多级联动推进机制,压实区县主体责任,健全市—区协同工作格局。推动制定《重庆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指南》《重庆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实施细则》《重庆市融合教育示范区评选办法》等配套文件,补齐制度短板,全面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及融合学校办学行为。二是落实政策要求,推进特殊教育发展。严格落实《重庆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全市建成资源中心33个、资源教室643间,提前两年超额完成《重庆市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有力促进了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将专用教室、功能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宿舍及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项目。持续改善融合学校教学与生活环境,规范开展个别化教育、课程调整及康复训练,努力打造无障碍校园。三是督导评价,助推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开展《重庆市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与评价指标》试点,推动将特殊教育办学及融合教育推进工作纳入区县政府教育履职督导考核,开展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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