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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4-00104 [ 发文字号 ] 渝教议函〔2024〕133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6-24 [ 发布日期 ] 2024-06-2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雷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室内空气质量的建议》(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3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校舍是教育教学活动的载体,是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的场所,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近年来,国务院、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继出台文件或标准,我们高度重视校舍室内空气质量,对标对表国家要求,推动加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管理,严控室内环境污染,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教学环境。

2021年以来,针对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我们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先后组织开展室内空气质量检测200余家次,用准确可靠的数据为在校师生的健康保驾护航。2023年9月,针对西南大学附属小学缙云校区因校舍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引发网络舆情事件,连续组织开展8次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出专业建议,指导校方全面整改达标,化解了家长疑虑和网络舆情。

二、针对问题和建议的工作考虑

(一)强化宣传教育和污染天气防护工作。

通过课堂教育、拓展活动、环保教材、环保知识进校园等形式,倡导节水节电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身防护和应对意识。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 号)要求,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措施。鼓励学校在污染天气,采取提高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清洗频次、加大校内洒水降尘、施工错峰作业等应急措施,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完善校舍空气质量管理体制机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32号)等相关精神,推动出台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空气质量管理的政策文件和地方标准,进一步明确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的必测指标和选测指标。同时,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定期抽查校舍室内空气检测情况,在环保建筑选材、空气质量监测、空气污染物处理等方面给予学校专业指导;完善室内检测机构信用评级和黑白名单制度,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健康。

(三)加强校舍空气污染防治的技术研发和创新

聚焦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领域,设立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鼓励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室内空气质量智慧监测与数字监控等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发挥职业教育优势,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环境监测等专业建设,打造一支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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