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明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校家社协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建议》(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4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会同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位推进,制度保障,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2016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2017年印发了《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又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履职、学校指导、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2022年,为深入推进“双减”工作走实走深,重塑教育新生态,我市印发了加强家校共育助推“双减”落实十条措施,进一步明晰了家校社协同育人行动路线和实施指南,被教育部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
二、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完善协同育人“新机制”
一是完善联动机制。构建市、区县教育部门和妇联组织以及广大中小学、幼儿园三级联动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建立了以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等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协同育人骨干力量。二是完善指导机制。市教委会同市妇联、市公安、市卫健等15家市级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成立了市级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市级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研究中心、评估中心。三是完善落实机制。按照“有标识、有场地、有队伍、有计划、有服务、有展示”的“六有标准”,各区县因地制宜建好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三、打造队伍,专业发展,充实协同育人“新力量”
一是组建专业队伍。成立重庆市家庭教育专家智库、师资库和讲师团,联合打造“10个全国家庭教育名师、100个市级家庭教育流动学校讲师团成员、1000名家庭教育骨干、10000名家庭教育流动学校讲师”的“十百千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二是培养服务人才。市教委和市妇联每年有计划地培训市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骨干200人,将家庭教育纳入区县教育部门、校(园)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培训内容。近五年来,培训家校共育指导教师累计4500余人次。三是充实后备力量。以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为依托,开设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大力培养不同层次的家庭教育人才,提高家校共育整体水平。
四、研制标准,开展评估,引领协同育人“新规范”
一是研制工作标准。强化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紧密结合,研究制定了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工作标准、家长委员会建设标准、家长学校建设标准等,为发挥学校主导作用提供有力依据。二是研发监测系统。开展基于标准的动态评估监测,建立数据库,采集家长、教师及学生数据55万余条,发布评估报告,为协同育人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制定考核评价。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考核评价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五、数字驱动,多元融合,搭建协同育人“新平台”
一是搭建信息化平台。研发“互联网+”家校共育平台,建设家校共育数字资源库,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实现家长课程学习资源信息化、快捷化、自主化。二是搭建沟通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家校平台、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信息化平台,搭建固定、流动、指尖的“三级化”沟通交流课堂,交流科学育子方法,沟通家校协同教育工作。三是搭建活动平台。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功能,以立德树人为核心、以亲子活动为特色,增进家校沟通,密切亲子关系,打造本土教育实践活动品牌。四是搭建热线平台。充分运用团市委开办的12335青少年服务台、依托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重庆之声打造的《968家长热线》专栏等新媒体手段,受理热线咨询,指导科学教子、家校同心、教育同向,共同护航儿童的健康成长。
六、活动为媒,全面辐射,塑造协同育人“新品牌”
一是开展宣传活动。市教委积极推进家校共育宣传工作,联合制作《家庭教育第一课》专题宣传片,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加强学校指导服务,促进广大干部教师、学生家长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家校共育内涵。二是举办特色活动。举办重庆市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组织开展“九个一”系列主题活动,扩大家庭教育影响力,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推广优秀经验。全市相继创建了9个国家级、20个市级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通过专家引领、名师讲座、优秀家长传授经验,开展了大量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家校共育专题活动。举办家校共育优秀案例评选,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泛传播推送家校共育好经验。四是关注特殊群体。实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素质提升行动”“情暖童心相伴成长”“生涯规划指导”等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特殊群体以及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教育服务,送教上门、送温暖上门,为孩子们提供日常关爱和心灵成长支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