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956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对我们推进相关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和意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7个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截止2022年底,我市有民办高校29所,占全市高校总量的38.7%,民办高校在校学生41.9万人,占全市高校在校学生的30.0%,民办高等教育已成为我市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培养高素质人才作出了突出贡献。
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民办高校发展,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助推我市民办高校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政策:按照每年生均1300-2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每年为民办高校安排专项扶持资金5500万元用于其购置设备设施、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等。建立公民办一视同仁的学生资助体系,每年资助民办高校学生约24.6万人次。土地税收政策: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国土部门把民办学校用地纳入城镇建设土地总体规划,并给予优惠。民办学校的供电、供水、供气、税费等享受与公办学校的同等待遇,土地、校舍等主要资产过户免收资产过户税费。人事管理政策:2009年率先下放部分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至民办高校。在人才引进、科研项目、平台创建和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给予充分自主权。融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发适合民办学校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解决民办教育融资难的问题。
在提案中,您对我市民办高校现状的调研充分细致,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加强民办高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产教融合育人环境、引导民办高校规范办学”的建议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并参考。
一、针对“加强民办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截止2021年底,我市民办高校教职工约1.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约1.4万人、专职辅导员约0.17万人;另外,聘请了兼职教师0.6万人,行业导师0.5万人。我市民办高校已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同时,因为民办高校体制、经费等客观事实,人才队伍建设也存在高层次人才缺乏、流动性大、发展前景受限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学校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年检重要指标,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督促办学主体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待遇。二是做好人才引进政策指导工作。指导学校用好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做好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人才引进和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管理水平,增加教师队伍稳定性。三是科学统筹相关资源投放。在评选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选聘巴渝学者计划青年学者、分配国家和市级高校教师培训指标等方面适当向民办高校倾斜。四是加强相关调研工作。联合市教科院对我市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查和研究,为下一步制定完善政策打好基础。
二、针对“优化产教融合育人环境”的建议
您提到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学校加强投入,深化产教融合,营造协同育人环境,我们深表赞同。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精神,正在起草制定《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构架起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提升育人质量,优化育人环境。
三、针对“加强民办高校规范办学”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提出“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必须规范办学才能更好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持续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强化依法办教理念。坚持每年开展一次以上民办高校举办者、管理者的集中教育培训,宣讲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依法依规办学。二是加强民办高校监管。科学开展民办高校年检,不断优化民办高校年检指标,强化年检结论运用,引导民办高校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督促区县依法支持民办高校发展。四是完善分类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和我市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
民办教育事业作为一项公益事业,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一步,我市民办教育将深入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市政府《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强规范管理,着力推进我市民办教育取得新进展,把我市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推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