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远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振兴我市高等教育的建议的提案》(第090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对深化高等教育评价改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我市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管理的建议”
2021年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立即组织专班,深入开展全市高等教育分类发展与评价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大力推进普通本科高校分类发展与评价。2021年12月,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重庆普通本科高校分类发展与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三种类型以及学科专业“综合性”“多科性”“特色性”三个类别的“类型+类别”的高校分类发展定位,细化了人才培养分类定位、学科建设分类管理、专业建设分类指导、科学研究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分类建设、组织人事制度分类实施、办学经费分类投入等7个方面高校分类建设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制订了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三类高校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财政投入等挂钩。目前,正引导全市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科学定位、聚焦内涵、差异发展,从“一个序列”变为“三个序列”,努力在各自领域追求卓越、争创一流。
二是加快研制职业院校评价标准。据了解,国家层面正研究完善职业院校评估标准,我市也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要求,加快研制全市职业院校评价实施方案,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共同参与的职业学校质量评价机制。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目前,我市正和教育部联合推动部市共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引导职业院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关于您提出的“我市高校教师分类评价指导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高校教师分类评价,2021年12月,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构建评价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体系。
一是指导高校建立分类分层评价体系。《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高校要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等岗位类型,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技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通用专业、特殊专业等不同专业门类,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单独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职业院校要强化技术技能要求,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将企业实践、行业实践工作量等作为评价指标。
二是指导高校完善分类评价标准。指导高校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围绕“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坚决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评价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等4个方面,完善分类评价标准。指导高校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注重对教师履责绩效、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实际贡献的评价,建立健全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明确不以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职称申报前置条件和评价判断的直接依据、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等“四个不得一取消”的评价导向。
三是指导高校用好职称自主评审权。2019年,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后,市教委积极指导各高校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针对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等岗位类型,修订完善本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办法,在不低于全市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细化本校教师、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申报条件。
三、关于您提出的“我市学科建设分类评估建设的建议”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市教委指导各高校按照学科专业“综合性”“多科性”“特色性”三个类别,自主选择分类发展定位,持续深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体系改革,加快完善学科专业建设分类评估体系。
一是分类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2022年1月,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应用发展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各高校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建设、推进基础学科专业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应用学科专业服务社会能力、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引导不同类型学科专业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等五个方面分类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
二是深入推进 “双一流”建设。2022年7月,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重庆市关于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的若干举措》,突出“双一流”建设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助力我市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全市5个学科进入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在渝高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我市高校取得较大进步,完成A类学科倍增计划,A+学科历史性突破。
三是科学开展学科专业监测评价。2022年7月,市教委印发《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分两类开展审核评估,一类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一类重点考查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2022年11月,市教委印发《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制定《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包括立德树人、学生发展、师资队伍、教学资源、专业影响等5个一级指标,下设15个二级指标、42个三级指标。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若干措施》精神,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突破跃升行动和职业教育提质领跑行动,实施教育改革集成攻坚行动,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即将出台《关于深化高校科研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改进高校科研评价;指导高校找准分类发展定位,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引导不同类型学科专业办出高度、办出水平;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加快建设中西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为重庆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坚强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