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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3-00078 [ 发文字号 ] ​渝教议函〔2022〕144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10-26 [ 发布日期 ] 2022-10-2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顾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国防教育示范校的问题建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7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的情况

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3号)要求,在区县教育部门和人武部门复核、遴选的基础上,市教委、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于今年1月组织相关负责人对区县复核材料和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两个倾斜”(向主城区和驻军较集中的区县倾斜,向接收军人子女较多的学校倾斜)的原则,共遴选推荐20所教学质量过硬、教学拥军积极、国防教育出色的中小学申报示范学校,并对2017年、2018年创建的239所示范学校进行了复核。初步构建起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涵盖各层级学校的示范学校布局体系。所遴选的20所学校中,主城区有12所。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您的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示范校建设工作:

一是细化创建标准。当前,示范学校创建考评,定性的条件多、定量的标准少,市教委将会同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结合重庆市实际,进一步细化评审标准,完善评审内容,创新评审方式,规范评审程序,构建量化考评与定性评审相结合、材料评价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创建考评机制,增强示范学校创建的操作性和规范性。

二是区分创建责任。市教委和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落实主管责任,组织实施示范学校创建,统筹规划全市示范学校数量和布局,开展政策宣传、组织评审推荐、常态督察检查;区县教育部门和人武部落实主抓责任,主要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牵头考察遴选、组织申报推荐,常态开展联创联建活动;中小学校落实主建责任,主要负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示范学校建设任务、开展教育拥军等,压实各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创建监管。严格按照示范学校量化考评标准,每年下半年,对示范学校创建情况进行1次考评;每3年对示范学校进行1次复核,对只创不建、工作推进不力、落实教育拥军措施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示范学校称号。同时,注重做好创建服务,积极支持示范学校建设,重庆警备区给予创建经费支持,为示范学校配备办公用品、教育教学器材等;牵头驻渝部队制定支持示范学校建设的具体措施,在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军营开放等方面予以倾斜,提升示范学校国防教育质量水平。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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