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函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3-00075 [ 发文字号 ] ​渝教议函〔2022〕141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10-26 [ 发布日期 ] 2022-10-2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9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朱刚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推进县域教育现代化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的情况

一直以来,市教委高度重视县域教育发展,近年来采取了系列措施发展县域教育,加强县域教育现代化治理。

一是优化区县域内义务教育顶层设计。我市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区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了城乡统筹、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推进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督导评估的通知》,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从重硬件建设向重内涵发展转变,破解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指标作为对区县党政班子教育实绩考核和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从2016年起,对按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区县给予500万元的奖补资金,调动了区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着力补齐县域教育发展短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县,各区县以“双创”为引领,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县发展。大力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县中托管帮扶工程,确保区县普通高中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重要使命、发挥重要作用。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5.67%98.6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城乡教育面貌正发生格局性变化,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三是强化教师使命担当。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出台《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从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负担入手,把教师从繁多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让教师回归课堂,安心育人。按照“四有”好老师要求,把师德师风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和日常管理全过程。大力表彰一批师德高尚、师风严谨、师能突出的优秀教师,引领广大教师赓续百年初心、更好担当教书育人使命。建立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推动区县域内师资优质均衡配置。

四是加强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印发《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着力打造一批能够引领全市教育发展与改革、并能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专家型校长。自2010年启动“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以来,我市形成了“行政创设平台、专家引领指导、学员自主发展、团队共同促进”的培养机制。大力推行校长职级制,制定《关于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加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成长。

二、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继续做好县域教育现代化治理工作,推动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教育督导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县域教育评估机制。拟制定《重庆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科学研制区县教育评估标准。开展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督导评估工作,持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双减”等专项督导,统筹开展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国家监测和市级监测工作,试点开展2022年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学前教育质量监测。

二是以明晰权责边界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教育协同治理机制。优化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管理职责,明晰纵向、横向权责边界。推动落实市和区县财政投入责任,加强教育投入监测监督,落实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公办高校和公办高中收费标准调整,修订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制定假期托管服务收费政策。开展新一轮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建立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共同参与的民主治理机制。

三是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纵深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落实《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要求,制定普通高中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幼儿园教师保教实践能力提升指南、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具体措施等文件,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建立各年龄段学生劳动清单。坚决推进破“五唯”,继续加大“十不得、一严禁”违规事项监测和整改力度,加强改革试点跟踪指导,遴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推广作用。

四是以实施教师提升工程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国家优师、地方优师及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逐步扩大地方公费师范专业覆盖面。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支持和指导具备条件的区县争创教师教育创新示范区县。指导区县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化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会同人社部门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优化中小学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指导督促“民转公”学校教师队伍保持稳定。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单列追加机制,推动设立班主任(思政课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向寄宿制学校教师倾斜,指导区县优化完善“双减”背景下义务教育教师绩效考核分配。优化完善市属高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形成更加科学的激励体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4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六稳""六保"
线索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