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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3-00068 [ 发文字号 ] 渝教议函〔2022〕134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10-26 [ 发布日期 ] 2022-10-2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文绍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家校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1号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构建家庭教育推进机制。重庆市一直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2016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制定了市级相关部门《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责任务分工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密切部门协作,构建了我市家庭教育协调推进工作机制。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旨在推进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明确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二)强化家庭教育主阵地建设。构建了市、区县教育部门和妇联组织以及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联动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学校建立以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等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力量。全市98%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家长学校,每学期定期开展2-3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家长和子女共同成长。全市配备1000余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1万余名村(居)民委员会儿童主任,90%的社区、80%的村社开办“父母学堂”或社区家长学校,共同优化家庭教育社会环境。

(三)培养家庭教育骨干队伍。有计划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培养,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的指导下,发挥重庆巾帼园重庆家庭教育培训基地作用,组织妇联和教育系统的家庭教育工作者、学校或社区家长学校负责人及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家庭教育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每年培训市级骨干200人。中小学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和班主任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学校家庭教育整体水平。

(四)创新家庭教育服务方式。以“陪伴是最好的家庭教育”“家校协同,让孩子健康成长”“家校共育”等为主题,依托学校、家庭教育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面向广大市民家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免费的公益指导服务活动。打造新媒体家庭教育服务平台,运用官方网站、家校平台、学校公众号以及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型网络平台,拓宽宣传渠道、传播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科学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精准服务特殊困难群体,针对性地开展对留守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教育服务,提供日常关爱,呵护心灵成长。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下一步,市教委将积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依法履职,精准施策,推进我市家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增强家校社育人合力,帮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一是坚持高位谋划,协同推进。市政府妇儿工委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2021-2030年重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高位谋划,顶层推动。市教委将“家校社协作育人”列入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重点项目清单任务和重点测评指标。2022年,市妇联、市教委等15家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发挥好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研究中心、监测中心作用切实做好指导服务、理论研究、成果转换、监测评估等工作,促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凝聚共识。202211日,市妇联、市教委联合录制《家庭教育第一课》专题宣传片,增强全社会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知晓度。各区县教委和学校组织干部教师深入学习,并通过家长会、学生大会、学校宣传栏、学校公众号、家校平台、钉钉群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法宣传,促进广大干部教师、学生家长学法知法,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要求,增强依法履职意识,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行为,切实做好家校协同。

三是加强分层培训,充实力量。我委和市妇联将联合打造“十百千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即联合培养10个家庭教育名师,100个市级家庭教育流动学校讲师团成员,1000名家庭教育骨干,全市10000名家庭教育流动学校讲师。整合教育、科研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社会机构等各方力量,打造家庭教育专家智库。积极吸纳专家、教师、优秀家长、“五老”人员、志愿者充实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中。依托学校开设的家长学校和社区举办的市民之家、妇女儿童之家、社会工作室等教育资源,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培训、活动等指导服务。

四是开发课程体系,优化资源。支持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建构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家庭类型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大力培养具备儿童与家庭专业、家庭教育指导与咨询、家庭规划与评估、家庭教育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家庭问题科研等不同层次的家庭教育人才。积极协调区域社会资源服务家庭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中小学开发涵盖生活指导、学业指导、发展指导、亲子关系指导等内容的家校共育教师家长胜任力培训教程,吸纳优秀家庭教育案例,不断完善家庭教育培训课程体系。

五是加强经费投入,夯实保障。近年,为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市财政局通过妇女儿童发展专项以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相关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开展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组织家庭教育公益活动、推广家庭教育典型经验、打造家庭教育优秀课程、推进家校共建共育等。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财政局进一步优化财政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继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关注家庭教育,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提高我市家庭教育服务水平。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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