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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美育作为学校主要教学内容的建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52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美育能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情操,塑造美好的心灵。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20218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并下发各区县贯彻落实。目前,全市已确定了一批学校美育实验区和美育实验校,召开了全市学校美育工作推进会,着力解决学校艺术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改变学校美育相对薄弱的局面,推动我市学校美育改革和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扎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学校美育工作机制,加强学校美育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充分重视学校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落实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全面落实国家美育课程刚性设置要求,确保美育课程开课率、学校美育实践活动覆盖率100%。小学以音乐、美术为主体的美育课每周不少于4课时,初中以音乐、美术为主体的美育课每周不少于2课时,普通高中以音乐、美术为主体的美育必修课要分别达到3学分。针对学校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在学校学科教学中相对薄弱的状况,加强过程指导。

(二)加强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学校美育的考核评价,是改变学校美育薄弱局面的重要突破口。要切实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187)要求,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加强对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每年组织开展中小学美育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市教委已连续三年抽查了13个区县。同时,结合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全面开展了中小学美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质量抽查,达到全市41个区县全覆盖。

(三)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助推乡村学校美育发展。目前,我市乡村学校美育教育仍相对薄弱,为缩小城乡差距,改变乡村学校美育教育现状,开展了“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补齐乡村学校美育师资和资源短板。通过“特岗计划”等加大艺术学科教师招聘力度。继续开展和巩固重庆市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农村艺术实验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学生艺术团的创建工作,努力形成本地、本校艺术教育的特色和传统,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巩固完善学校美育师资配备,加快艺术教师培养工作。

(一)全面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美育教师补充机制,确保美育师资配备全面达标,确保美育教师结构比例符合美育教学实际需要并保持美育教师的相对稳定。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音乐和美术教师的配备和培养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统筹考虑,严格按规定配齐、配足音乐和美术专职教师,充分调动和切实保护音乐和美术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落实相应待遇。

(二)加快艺术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艺术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一直都是我委高度关注的问题,为此,建立了各级学校艺术教育活动骨干教师后备人才库,并根据其学科实际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促进艺术学科教师专业化成长。从实际出发,通过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师生艺术活动、考察学习交流等,积极为艺术学科教师创设在艺术教育教学实践中提高的机会、条件及良好氛围。加大艺术学科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力度,每年培训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各100名,组织音乐、美术教师开展1-2项专项技能培训,促进艺术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开展艺术教师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艺术教师教学技能展示,以三年为一周期,每年轮流组织开展音乐、美术学科教师优质课竞赛、基本功大赛、科研论文评比活动。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美育实践活动

(一)有效开展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学生美育实践活动是学校美育的显著特征和重要内容。坚持把课外美育实践活动作为学生的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丰富多彩的各级各类艺术活动为载体,以“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健全学生美育实践活动机制。开展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切实保证学生在校美育实践活动时间,是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立志向、长才干的重要举措,因此,学习掌握1-2项艺术特长,获得艺术审美体验和享受成功的喜悦,奠定终身享受艺术、学习艺术、发展艺术的能力和基础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求学校把艺术教育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总体计划之中,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美育实践活动。

(三)广泛开展学校社团及课外活动。鼓励学校积极建立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陶艺、工艺、摄影等多种课外艺术活动兴趣小组,落实活动时间,保障活动效果,并每年组织合唱节、美术书法展览等校级艺术展演活动,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举办不同类型的学生艺术活动,为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搭建平台。市教委每三年举办一次综合性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并积极组织开展制度化实施的年度性学生艺术比赛活动,为广大学生展示艺术才能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提供舞台。

四、广泛开展学校美育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

(一)加强教研队伍建设。督促实专(兼)职音乐、美术教研员的配备,加强音乐、美术教研员的进修与培训,充分发挥教研部门对学校艺术教育的服务、引领、指导作用。

(二)加强教育研究工作。要求学校建立和完善艺术学科校本教材的研究,促进学校艺术学科教研工作的规范化,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研活动。鼓励支持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市重点中学积极带头开展学校艺术教育科研工作,在因地制宜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育人实效、正确评价学校的艺术教育质量、提高艺术学科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等方面加大研究和探索力度。

我市学校美育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重点,全面落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学校美育工作必将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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