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内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建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94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摆在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的重要位置,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在公安、应急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各地、各校落实危化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近年来未发生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
一、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危化品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归口与分级管理的体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形成了学校、教学院(系、部)、实践教学中心的三级联动安全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实验室教学准入制度,新进教师须接受实验教学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核,考核通过方能开展实验教学。学生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在线学习,并通过独立测试,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实验室安全知识,才能获得进入实验环节资格,参加实验室开放等项目。三是在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重点环节,按照《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等规定进行严格管控、规范操作。建立起危化品入库、领用纸质和电子管理双台账,落实危化品领用“五双”(即“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账”)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危险化学品。四是我市建立了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信息系统,对全市(包括学校)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危化品安全风险等进行统计管理,实现各类危险化学品存量管理和风险定量分析,强化了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点管控。我委也正在制定《重庆市地方标准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地方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地方标准》中,进一步规范校园危化品安全管理。五是启动禁限控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编制,源头管控安全风险。聚焦责任落实、本质安全水平、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人员能力素质等方面开展集中治理,对高校、科研院所等集中的区县从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法等深入指导,现场示范,提高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力。六是我委正在积极依托国家安监实训西南基地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具有集智能管理、技能培训等一体的危化品安全管理体系。
二、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一是以《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为标准,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向销售方索取生产厂家编制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简称“一书一签”),严禁采购没有“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危化品保管和指导教师应熟悉掌握所涉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试验等活动前,对其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应急救援方法的知识普及。实验过程中,老师全程跟班指导,严禁高年级学生代替老师开展实验教学。二是在传统课堂教学、讲座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周末教育、主题班会、网站、展板、橱窗、微信、QQ、钉钉等多种宣传阵地刊播危化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三是推进实验室文化建设,教学实验室结合学科特点,分别采用制度上墙、规范上墙、警示标识上墙、安全案例上墙、安全知识上墙等形式,将实验室安全教育融入到日常文化教育中,对师生起到了警示与督促作用。四是学校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开展针对性安全演练,提升学校应急处置和师生逃生避险能力。
三、严格安全监督检查。一是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推广应用《重庆市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风险信息登记并动态更新。二是在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岗位试行“两单两卡”(即从业人员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推动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将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列入监督检查内容,每年对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设施配备、储存使用安全条件情况,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四是常态化联合公安、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执法联动,畅通信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落实,严防非法危险化学品流入校园。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和非法涉危物品流散社会的危害,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处处遵规守则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教育系统总体平稳。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