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重庆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建议》(第0916号)收悉。感谢民盟重庆市委会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11月,市教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健全了县管校聘制度的内涵建设,完善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考核奖惩等系列人事管理制度,在确保城乡同类型同级别学校岗位均衡的基础上,促进教师资源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助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目前,已有30个区县出台具体实施方案,4个区县正按程序审批,剩余7个区县拟年内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当前,在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地过程中,不少区县还存在民盟重庆市委会指出的思想认识不统一、落实市级政策不坚决、教师全员“校聘”推进难、“交流轮岗”骨干教师不足等问题,影响改革深入推进。贵委会提出的对策建议研究分析深、建议举措实,下一步,我委将联合贵委会,在11个尚未出台实施方案的区县,深入调研、认真推进试点相关举措,力争将民盟市委会的“县管”效率、“县管”初心和“县管”落地好建议落到实处,把“县管校聘”改革引向深入,加快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
一是编制统筹实施精准化管理。解决教师配置不均衡问题,教职工编制根据生源变化,每学年动态调整、统筹调剂,重点解决音体美及英语等学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基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省级应用平台,将编制申报使用、教师公开招聘、职称申报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实行“一网通办”,加强教师队伍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县管校聘”改革提供大数据决策支持。指导区县教委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创新编制管理,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编制布局,按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精准投放使用周转编制,涉及到有关学校的具体编制调整可“先调整后报备”。
二是岗位动态实施科学化管理。解决岗位设置动态调整适时性不够问题,按照国家和我市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以及各学校编制总量,统筹调配各校岗位数量。解决教师招聘适岗度不够问题,优化教师公开招聘办法,在笔试中增加学科知识测试,在面试中完善试讲、说课等专业技能测试。探索向区县下放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由学校自主制定岗位竞聘和职称申报方案,自主组织教师考核评价。支持教育集团和学区内部统一制定竞聘上岗、岗位考核等管理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先行探索岗位聘用考核试点,推动实现区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岗位聘用能上能下,促进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对“能上能下、竞争择优”机制健全,效果明显的学校,可适当提高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村校、教学点任教,且表现优秀的教师,支持其使用特设岗位评聘上一等级职称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以此激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教育,保障农村师资稳定。持续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探索校长专业化发展道路。
三是保障教师待遇。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班主任)单列追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支持实行财务一体化管理的教育集团,可按照独立核算单位的方式整体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针对渝东北、渝东南等基础财力薄弱的地区,教育经费由市级分担80%,由区县统筹项目和资金支持“县管校聘”。依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与公务员工资同步增长联动机制,对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给予倾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持续落实落地。依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与公务员工资同步增长联动机制,对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给予倾斜,确保足额落实有关政策。
四是优化城乡一体化配置。解决城乡师资流动难问题,探索建立学区(片区)竞聘、跨学区(片区)竞聘等机制。积极推进教育集团化、学区化管理改革,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提出“两优化三完善四健全”等九项改革内容,区县可结合发展实际,探索多样化的实施方案。严禁乡村学校教师向城镇学校无序流动。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村小学、教学点任教,且表现优秀的教师,使用特设岗位评聘上一等级职称岗位。将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任教3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每年交流轮岗比率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10%”作为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内容,从2022年起,将优质师资交流人数占交流人员比例20%要求纳入考核指标,进一步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走深走实。鼓励和支持其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教研活动、承接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形成“县管校聘”改革合力。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