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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2-002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发布日期 ] 2022-09-19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815号提案的复函

李顺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初中毕业考试、高中招生考试与指标到校考试的提案》(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815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将中小学特别是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教育民生大事来抓,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积极组织实施,多措并举治理招生乱象,切实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大力推进全市高中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中考招生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有关中考招生文件精神,每年四月市教委印发《关于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市级层面的招生办法和工作要求。按照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辖区内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进一步细化招生流程和管理办法。在招生政策上,我市坚持将区属市级重点中学的70%统招计划分配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通过学校推荐、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综合考核进行录取;同时,为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将市教委原直属中学部分招生指标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学校倾斜,为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子创设了享受优质教育的通道。

(二)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2014年以来,市教委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并通过多次会议强调,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办学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并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生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晋级等结果在中考中的加分政策。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市教委每年组织召开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严格按照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开展对外招生宣传、咨询、接受学生任何学情资料、登记入网,不得接受家长和网络招生咨询。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接受社会单位和机构组织任何中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到校参观、考察。严禁教育系统人员为校外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抢夺或变相抢夺生源,破坏正常的教育生态,对违规者严肃查处。

(三)从严查处“掐尖”等违规招生行为。针对我市部分高中“掐尖”招生乱象,市教委印发《关于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在深入核查“掐尖”乱象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规范中小学招生、收费、教学管理、课后管理、教师管理、教学评价等六个方面办学行为。并对部分区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各区教育部门认真贯彻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对已查清的违规招生学校及相关人员严肃问责,对尚待核实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入核查。

(四)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我市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列为教育改革重点工作,建立黑白名单,定期通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改工作进展。重点清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组织或者参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宣传、违规替中小学校组织或者参与中小学校入学考试等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查处,严肃整改到位。对有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委在规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人民群众期待更加公平更加优质的教育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委员建议,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巩固“双减”成效,与区县上下联动,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一)完善“两考合一”招生方案。在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中考招生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按照“稳中求变,扎实推进”的总要求,坚持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两考合一”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和分值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紧密围绕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总目标,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强化管理,规范秩序,严肃纪律,扎实做好中考招生各个环节工作。

(二)指导区县做好指标到校工作。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按70%的比例分配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学校倾斜,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坚持科学、公平、阳光原则,指导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科学划定指标到校,严格控制分配到辖区市级重点中学本校初中部的比例,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区县属市级重点中学指标到校,招生学校根据学生填报志愿人数和计划指标数,对初中学校推荐上报的学生参考其初中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或区县(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按照下达到各初中学校的计划指标数分校进行录取,促进教育公平。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全面宣传指标到校招生政策、招生流程和招生办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成才观,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等功利化倾向。加强与新闻媒体、网监部门沟通,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处理媒体反映的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

关于您提出的全市统一组织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招收指标到校工作,因各区县学校分布、资源配置情况不同,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市级重点高中进行指标到校录取。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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