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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1-001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502号提案的复函

渝教提函〔2021154

翁振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加强我市校车服务建设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502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校车审批管理。2012年我委联合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重庆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颁布实施。一是《实施意见》中第三条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提供校车服务工作思路。我市主城地区已经实现交通(公交、地铁、轻轨)全覆盖,能保障主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放学出行;农村地区实现农村客运覆盖。二是《实施意见》明确了校车登记、审批程序。现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校车审批程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审核内容,严格查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政策规定的专用校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严格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和校车标牌核发,对查验不合格和不符合校车使用许可条件的专用校车,一律不予审核过关;对不符合校车驾驶资格条件的驾驶人,一律不予许可校车驾驶资格。全市现有专用校车689辆。三是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我市已建立完善了校车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校车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校车安全联合督查机制、校车安全事故责任连带追究机制等一系列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加强公共交通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疫情期间,公交集团紧急出台《重庆公交集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对公交站场和公交车辆做到天天消毒、班班清扫、趟趟通风,并为车辆配备消毒液、喷雾乙醇等物品,为驾驶员发放防护口罩,测量体温,确保人不安全不上车、车不安全不上路,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二是轨道集团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设备设施清洗、消毒工作,滤网清洗作业频次提升为10/次。轨道交通线网隧道每日停运后及运营前均通风1小时。全网列车每天消毒上线(以前每周消毒1次),公共区域自助设备、安检设备等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以前每周消毒1次),车站每两天开展1次空气消毒工作(以前每周消毒1次)。重庆轨道交通各车站工作人员测温上岗,佩戴口罩服务乘客;同时,积极配合做好乘客体温量测及发热、咳嗽人员的劝免、就医等工作。目前我市公共交通防疫工作管控到位,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

三、定制公交线路。根据我市在读学生分布和人口密集情况,现有公共交通车辆已能满足学生上放学出行需求。在疫情期间,为方便学生上放学,加强学生上放学期间疫情防控,在公安、交通、运管等部门统筹规划和安排下,结合就近就读原则和学区不同情况,通过渝约公交等定制公交方式,定制学生上放学公交路线,在方便学生上放学出行的同时也加强了学生上放学期间疫情管理。

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很有针对性。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会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学生交通出行服务,并加强指导、督促力度,共同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

此复函已经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邓沁泉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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