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提函〔2021〕138号
蔡锡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433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全市小学、初中入学率均保持在99%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率提升至97.8%,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增至9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5%,如期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已开展工作
(一)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区县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人口变化趋势,依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学位配置标准,优先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入学需求。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标准化中小学校,逐步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截至2020年12月,已下达专项资金59.6亿元,惠及项目学校(点)2638所(个)。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展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区县域内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区域间合作办学、委托办学,重点加强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帮扶力度,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促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目前,我市参与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的中小学数量占比超过60%。在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按部颁标准和相关要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县创建工作,推动一批区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
(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普及水平
实现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坚持“两为主”“零门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落实关爱保护工作,实现留守儿童“学有所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除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外,全市有2700余所具备条件的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并为无法到校学习的中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并建立学籍。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健全“1+N”联控联保责任体系,建立市级控辍保学动态管理平台,实行“一人一案”精准控辍、销号管理。加大资助力度,完善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将小学、初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和1250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12个国家试点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690所,惠及学生54.7万人,6个地方试点区县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927所,惠及学生33.1万人,实现了贫困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三)着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
近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通知》《关于提高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质量的通知》《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基本要求》等一系列文件措施,强化统筹部署,加强教学管理,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引导各学科教师立足课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起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彰显育人目标的课堂教学生态。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四)全面深化义务教育阶段评价改革
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改革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改革教师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改革学生评价,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切实提升义务教育综合治理水平
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减负三十条措施”,推动构建由区县政府主导的综合治理机制。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违规招生、不遵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非零起点教学”等违规办学行为。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机制。推进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将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落实到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切实提升家庭教育质量。
二、下一步打算
2021年,市教委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目标,优化顶层设计,完善工作举措,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努力促进义务教育迈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发展目标。
一是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教育质量更加优质,城乡、地域、校际差异进一步缩小,提高城乡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整体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巩固提升基本办学条件,科学规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抓好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应用服务水平和信息化教学能力。实施第四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通过结对帮扶、项目推进,提升农村学校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二是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精准补短,加大城镇学位供给,有效解决校园、校舍、运动场面积不足等问题,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现象。加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着力做好信息化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以信息化带动均衡化。切实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重点解决农村教师对多媒体、实验等设备不会用、不愿用、用不好的问题,真正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为重庆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质增效作准备。
三是持续规范办学行为和激发办学活力。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质量监测体系,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招生改革的杠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深入开展特色学校建设,打造“一校一品”“一校一特色”,培养学生艺术特长和爱好,发挥劳动教育人功能,确保五育并举落到实处。建立以自评与他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增值评价模式,“从起点看发展”动态考量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