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961号提案的复函
渝教提函〔2021〕113号
吴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961号)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的一生的发展起着基础性、奠基性作用。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措施的通知》等专项配套文件,从编制配备、招聘准入、培养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学前教育师资队伍逐步加强。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规模持续扩大,每年培养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6000余人,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储备了充足人才。幼儿园教师数量持续增加,截至2020年,全市幼儿园教职工10.4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25万人,师资队伍进一步增强。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持续增强,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占比逐年提高,市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等数量逐年增加。
(二)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层次,为幼儿园培养专科层次为主、本科层次为发展方向的教师,逐步减少中等学历层次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目前全市共有8所高职高专、6所本科师范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的学历结构发生了明显的提升变化,学前教育已经逐步进入高等教育序列。二是创新教师培养制度,实施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大力培养初中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2014年启动实施了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面向全市30个非主城区县培养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为公办幼儿园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优秀幼儿园教师。截至2020年累计培养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2298名,其中已有四届800余名学前教育公费师范通过考核招聘到定向区县公办幼儿园任教,有效补充了幼儿园教师队伍。
(三)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逐步增加。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目前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500-700元,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800元。二是建立成本分担机制。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幼儿园办园成本、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家庭与社会合理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三是建立学前资助机制,不断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将包括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160元标准补助幼儿园。对原国贫县县城以下普惠性幼儿园的在园幼儿实施学前营养改善计划。
二、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
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由于底子薄、起步晚,尽管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也诚如您所指出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编制不足、专业度不够、流动性高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今后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推进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积极做好学前教育师资配备。按照《重庆市中等师范学校和全日制中小学、职业高级中学、盲聋哑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试行)》,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建立公办幼儿园教师动态补充机制,加强和创新编制管理,结合本地公办幼儿园实际需求,通过结构调整,可调配的编制资源向学前教育倾斜。督促和指导民办幼儿园按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二)扎实开展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一是扎实开展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健全园长、教师定期培养和全员轮训制度,支持师范院校与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培训基地,强化专业学习与跟岗实践相结合,通过国培、市培、区县级培训和园本培训四级培训网络,切实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学科保教能力。二是强化师德教育,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幼儿园教师培训必学内容,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厚植教育情怀,树牢职业信念。
(三)切实保障学前教育教师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解决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稳定教师队伍。逐步完善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机制,优化评优晋级、职称评聘标准,畅通职称评聘通道,积极受理幼师的职称申报材料,及时处理幼师职称申报中出现的问题,优化职称评价服务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园长和教师。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