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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0-034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7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教提函〔2020150

李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72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学校房舍建筑所需的建设、维护资金要保证足额到位的建议

近年,为加快推动全市基础教育,我们积极争取“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用于城镇基础教育学校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10.3亿元,支持190所基础教育学校设施建设。其中,2019年中央和市级下达专项资金6.87亿元,加上区县应分担资金2.48亿元,全市专项资金有9.35亿元。特别是2009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以及专门建立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以来,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切实增加经费投入,有效保障了各年度学校建设工程资金需求,校舍安全维修资金得到充分保障。在实施校舍维修改造过程中,重点突出了三个“优先”原则,即优先排除D级危房和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优先改造急用的教学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优先改造涉及师生人数较多的各类房屋。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基础教育学校建设资金的投入:一是做好教育项目储备。结合全市“十四五”规划,统筹区域人口分布、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指导区县科学调整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认真做好教育项目策划、储备。根据轻重缓急,分步骤、分批次开展前期工作,并纳入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将中央资金安排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统筹考虑,向教育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区县予以适当倾斜。

二、关于强化学校房舍建筑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标准控制的建议

汶川地震后,各级教育部门全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年至2013年,全面消除了排查鉴定的195万平方米D级危房,加固改造了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的荣昌县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8个区县173万平方米C级危房。全市共改造学校2621所,项目4609个,面积531万平方米,三年完成投资52.6亿元。2013年底竣工学校2542所,竣工项目4263个,面积515万平方米,竣工率97.01%。全市共落实校安工程资金51.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7.8亿元,市区县财政投入资金44.1亿元。通过各级教育部门共同努力,全市学校房舍质量安全管理呈现良好格局:一是校舍建设各方主体的抗震意识明显增强。《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33-95)实施以来,我市各区县、各高校校舍建设工程都能够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程建设,采用正确的抗震设防标准。能结合新规范的学习,努力提高技术人员对抗震技术标准的理解,市教委基建后勤处多次组织区县、高校抗震鉴定和抗震设防标准培训。二是抗震设防管理不断加强。按要求加强各类建筑物抗震设防,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是减少震灾隐患最直接最实质性的工作。近年各区县、各高校对抗震设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校舍建设抗震设防审查与施工图审查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为把好抗震设防关起到了重要作用。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擅自改变设计层数,造成严重的结构隐患的现象基本没有发生。三是各类校舍建设工程都达到了抗震设防要求。重要校舍建设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校舍建设工程,都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根据“安评”及其审定的结果进行抗震设防,抗震设防的审批纳入了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四是抗震设防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各区县教委、各高校从加强质量管理,认真执行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入手,严格要求参建单位按照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对超限高层建筑抗震主动报审。同时加强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新规范、新标准的学习,保证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五是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均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建筑质量,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减少震灾隐患。六是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以学校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为重点,建立防震减灾教育基地,形成防震减灾知识学习和应急处置演练的机制,提高地震应急的应变能力。

三、关于“关于加强对学校建筑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为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创新交易监管体制,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号),出台了《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等13个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承包中的违法行为认定及查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严格依法签订合同,严禁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目前,上述文件已在全市实施,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加大对学校建筑项目合同履行、现场施工等监管,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学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四、关于对全市各级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建筑质量排查的建议

我们一直坚持学校校舍安全涉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要高度重视,并督促各区县教育部门,注意加强对学校校舍安全及时排查,及时排危。在2018年5月28日至6月2日,我委专门组织部分专家对全市30个区县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区县在实施长效机制过程中,勇于创新,探索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进了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校园安全得到保障。各区县通过对学校定期排查及时发现校舍及围墙、堡坎、场地等附属设施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排除校园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师生生命安全得到极大保障。二是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各区县在实施校园安全隐患排除项目的同时,与学校校园建筑风貌改造、校园环境整治、设施设备功能完善相结合,促进学校校舍风貌更加和谐统一、校园环境更加优美、设施设备功能更加完善,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三是均衡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各区县在统筹安排维修改造项目内容及资金时,适度向偏远乡镇学校倾斜,进一步缩小并逐步消除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差异,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满足人民日益提高的教育需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威胁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按照市领导关于全力做好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批示指示,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也多次组织开展了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项巡查排查工作。在历年的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中,均将威胁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重点工作,自2018年以来,对威胁学校的1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治理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治理项目64个,实施搬迁项目9个,经勘查17个地灾处于稳定状态不需要治理,目前正在实施的治理项目22个,力争在2020年底完成所有威胁学校的地灾治理项目。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我市中小学校规模大,基础薄弱,一些建设时间较早,不符合现行建设标准的校舍仍在使用,特别是近年来,地质和自然灾害频发,灾损不断,每年都有部分校舍因灾受损或达到使用年限,需要进行抗震鉴定;新建和加固改造后的校舍也需要加强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保障校舍安全任务十分艰巨。下一步,我们将从六个方面继续巩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二是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三是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四是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五是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六是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以上6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构建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来落实校舍安全的责任,规范校舍安全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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