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提函〔2020〕136号
李儒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892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委历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一是着力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积极引导学生在校园内食堂就餐。结合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积极推进“中小学食堂等级量化工程”,不断加强学校食堂建设,近年来,累计投入食堂建设资金9亿多元,新建、改扩建1957所学校食堂建筑面积62.4万平方米,食堂就餐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二是提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量化指标。全面落实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机制,推行“明厨亮灶”,让家长及社会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中切实发挥好“第三只眼睛”的作用。201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后,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陪餐制、家长监管制、“明厨亮灶”覆盖率均达100%。三是切实将食品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学校健康教育主渠道作用,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就餐教育、宣传展板、竞赛等形式,切实加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强化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转行一批、淘汰一批”的整治要求,开展了校园周边小餐饮整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学校周边师生饮食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您提出的“配置快检室、建设监管系统、风险排查、知识科普”等四个方面的建议,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我们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加强食堂监管。结合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学校供餐条件;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餐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力度,排查食品卫生安全死角,确保学生在校用餐安全。
二是创新管理机制。互联网正成为提高监管效率的利器。市教委正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稳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网络厨房”将后厨‘晒’在网上,让学校食堂置于家长、师生、监管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实现社会各界对校园食品安全“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食堂“线上”网络巡查,明确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填报系统数据,每日开展食堂自查,并将每日自查记录表和现场照片、视频、整改情况录入系统;推进学校食堂“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学校食品安全来源可追,去向可溯,风险可控。
三是探索安全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高校食堂配置自检设施设备(如快检室等),通过培养培训或购买服务等,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检测人员,研究制定包含食堂软硬件建设、食品采购、验收、加工、操作、出售以及集体用餐等全过程每一个环节的自查标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自查体系。同时,与卫生健康、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信息共享和互认机制,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检测的指导,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体系对学校食品安全的作用。
四是增强宣传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利用健康教育课主阵地,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尽量在学校食堂就餐,不在校园周边证照不齐的餐馆、流动摊贩用餐和购买食品,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意识。通过班会、讲座、校园广播、宣传栏、宣传日活动、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个人饮食和卫生习惯。做好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演练,提高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体系,形成执法人员“双随机”巡查、教育部门随机巡查、责任督学每月检查、校(园)长每周自查、家长委员会成员不定期走访的学校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制度,及时发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加工操作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同时,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健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售卖不合格食品的食杂店、流动小食摊贩等问题。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