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提函〔2020〕122号
陈静委员:
您提出的《让我市青少年儿童的艺术学习不再仅仅为了考级升学或缓解竞争焦虑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557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艺术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青少年审美修养、丰富精神世界、培养创新意识、促进全面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强化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印发了《加强学校美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16—2017年,市政府印发了《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教委制发了《重庆市中小学美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确定了一批学校美育实验区和美育实验校,召开了全市学校美育工作推进会,着力解决学校艺术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变学校美育相对薄弱的局面,推动我市学校美育改革和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二)搭建活动平台。支持美育特色学校和学生艺术表演、美术作品展示及学校各种艺术社团建设,给孩子提供艺术学习的实践和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好每年5月举办的学生艺术活动月活动,2019年,我市举办了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视频展评、第五届中小学合唱艺术节班级合唱和教师合唱视频展评等活动;举办了重庆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并举行了第三届“戏曲进校园”重庆市中小学戏曲小梅花展演活动。各区县开展校级及以上各类艺术活动16999场次。市教委组织参加了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美育改革实验区建设,打造具有重庆特色的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合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正如您所提到的,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激烈竞争,学生学业负担和压力仍然较重,在艺术教育中出现你提出的学习的艺术特长跟风和盲目、课堂艺术教学薄弱、艺术学习目的单一、缺乏展示和实践平台等现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市政府《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学生艺术团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计划
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的美育课程,美术、音乐课时安排达到规定要求。强化美育实践课程,将学生美育实践活动纳入课程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提高美育实效。依托我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优质美育资源输送到各级各类学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美育学习平台建设,促进学校美育与学校多学科课程的跨界联系,更新学校“综合实践课程”内容、方法和实施路径。重视和加强经典艺术教育,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形式,以戏曲、书画、篆刻、剪纸、陶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重点,形成本地本校的美育特色和传统。督促指导各区县将学校美育工作作为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学校将美育工作纳入教师评价体系。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学校美育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二)全面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美育教师补充机制,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中小学校的美育教师,力争2020年美育师资配备全面达标,力争实现美育教师结构比例符合美育教学实际需要并保持美育教师的相对稳定。鼓励和引导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到中小学担任兼职美育教师。聘请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走进校园,服务学生。实施美育师资提升计划,建立美育教师协同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师资的水平。以3年为周期,每年持续轮流开展艺术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赛课、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在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市级培训计划中加大农村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实施美育教师专项技能培训。
(三)着力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对对校外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和登记;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特别是收费行为和安全制度的管理;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引导家长理性选择诚信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构建校外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