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提函〔2020〕120号
马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大学生戏剧社会化演出 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0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戏剧作为重要的艺术形式,在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提升城市文化形象和文化气质方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了解优秀民族文化艺术和人类优秀文化成果,能够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构筑起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学生提供精神指引,推进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人文素养、塑造健康人格。为此,我委一直高度重视校园文化活动和戏剧艺术表演的有机结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举办了一系列培训及活动,保证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一、出台相关政策情况
为促进戏剧艺术发展,搭建基层戏剧团队演出平台,2018年,市委宣传部印发《重庆市市级剧院公益演出场次安排使用办法》,整合市级剧院公益演出场次,所有戏剧团队的优秀作品均可申报演出。两年来,大学生话剧《母亲》《传承》《寅初亭》等作品都先后在重庆大剧院、国泰艺术中心、群星剧院等免费演出,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赏和肯定。
2017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市戏曲传承发展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文化委、市文联印发《关于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渝委宣〔2017〕72号),将戏曲进校园活动与送文化下基层、放歌新时代、奉献人民·放歌巴渝示范演出等活动一并作为全市重点文化活动予以打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校优秀的戏剧团队和人才纳入系列活动中,为他们搭建更多展示平台。
二、关于大学生戏剧展演活动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戏剧艺术的发展和戏剧人才的培养,成功打造了“重庆大学生戏剧节”和“重庆青年戏剧演出季”两大文化活动品牌,话剧《重庆家书》《再等戈多》《母亲》、川剧《白蛇传》等一批优秀作品创作出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一致认可;重庆大学学生艺术团缙云话剧社、西南政法大学蓝天话剧社、长江师范学院繁星戏剧社、重庆师范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禺风剧社等一批优秀戏剧创作团队得到锻炼;宋雪、韩超、王冬、王佳等一批戏剧表演人才不断涌现,为我市戏剧事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和动力。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市教委、市文联,先后举办了六届重庆大学生戏剧演出季,共展演话剧、川剧、京剧、音乐剧、舞剧等剧目96部,推出了话剧《寒夜》《重庆往事·红色恋人》《毕业季》《星光里的朱丽叶》《重庆家书》、音乐剧《毕业生》等优秀作品,培养了一批优秀校园戏剧人才。推荐重庆师范大学创排的话剧《寒夜》参加首届中国校园戏剧节展演,荣获“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优秀剧目奖”“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优秀表演奖”“中国戏剧校园之星称号”;推荐重庆大学创排的话剧《重庆往事·红色恋人》参加第二届中国校园戏剧节展演,荣获“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优秀剧目奖”“中国戏剧校园之星称号”;推荐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创排的音乐剧《毕业生》参加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荣获“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优秀剧目奖”“优秀组织奖”,为重庆争得了荣誉。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马欣委员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戏剧创作演出的支持力度。一是支持大学生艺术创作。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市高校及大学生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和重庆市文艺创作资助项目,争取更多的优秀作品和创作人才获得创作资金扶持。二是搭建优秀作品展演平台。坚持举办重庆大学生戏剧演出季、重庆青年戏剧演出季等活动,为我市大学生戏剧作品和创演人才提供更多交流展示机会。三是加强戏剧人才培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组织艺术家赴高校开展戏剧知识培训和讲座,推进大学生戏剧创作发展。四是支持大学生戏剧作品商业演出。具备营业性演出资质的大学生戏剧创作演出团体,可与演出剧场签订演出协议,面向社会开展商业演出。
此答复函已经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邓沁泉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