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提函〔2020〕112号
黄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未成年违法人员不良行为政府矫正中心(工读学校)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69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委十分重视专门学校建设,注重加强罪错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特别是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市教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组。根据职能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定期开展专题研究,对标对表,逐项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我市专门学校办学情况,形成了《重庆市合川区工读学校办学情况报告》,研究贵州省、甘肃省、成都市等相邻省市关于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推进情况,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开展。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您建议中提出的相关意见,努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合理布局和管理专门学校。指导各区县结合实际,合理设置专门学校,并将合川区工读学校建成服务全市专门教育的示范基地、实践基地、培训基地,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门教育资源中心、研究中心,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资源集中、有效辐射”的现代专门教育格局;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不具备设置专门学校的,在普通学校开设专门班级,相关管理参照专门学校执行。专门学校的布局设置、建设标准由所在区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报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查并备案。
二是借助政法机关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配备法治副校长,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其他政法机关干部、法律专家兼任,定期到校开展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等工作。积极引导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人士参与专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转化成果评估等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聘请驻校社工、联校社工,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学校、家长、社会间的协调作用,提高教育矫治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起草并完善《重庆市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完成修订并正式公布后,将起草《重庆市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相关市级部门及群团组织的意见。届时,欢迎您对《实施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