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提函〔2020〕102号
马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后师生心理干预机制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62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团市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会同团市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等部门研究问题,落实工作举措,狠抓督查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一是将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初一年级和高一年级确保每周一课时,中小学其他年级确保每月一课时,高校开设相应的必修课或必选课,原则上应设置不少于2个学分、32—36个学时。二是每学期开学前半个月,集中组织开展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特别是高坠、自缢等自杀事故防控工作专项行动,将每年9月第一周确定为“珍爱生命教育宣传活动周”,集中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三是加强家校联动,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的作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指导帮助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成才观、生命观;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四是会同综治、公安、交通、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1次联合整治,加大对暴力、恐怖书籍、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的查处力度,切实净化校园及周边育人环境。五是联合相关部门以及基层党政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协同育人的机制,有条件的区县鼓励建立青少年“生命教育”救助基金,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救助网络,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一是在市青少年卫生保健所成立心理健康专门机构,开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研究。二是组建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团队,在学生心理健康监测系统研发、大数据分析研究、学生心理危机研判预警、危机干预效果评估、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三是督促高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做好入学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建立学生电子心理档案,规范处理和科学运用各种测量结果。切实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群体”的监控,构建“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机制。四是强化精神专科医院与学校的沟通转介机制。对于超出学校能力范围或者疑患严重心理疾患的学生,由所在学校将学生及时转介到专业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目前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是我市对学校学生严重心理问题的主要转介单位。五是2017年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成立了市级心理危机救援专家组,开展“巴南区10.26伤人事件”等多次应急事件救援处置工作,及时阻断后续心理应激导致的次生灾害。六是精心构建教育与咨询服务体系。督促指导学校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做好心理健康培训。设置心理咨询室,针对性做好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目前全市80.2%的学校建立了心理咨询室,超过95%的中小学开展了心理健康相关活动。此外,高校或有条件的中小学在校园网站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页或栏目,开通qq服务群、微信公众号等,为学生提供及时、便利的心理服务。
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启发性。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会同团市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并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力度,确保教育系统稳定和谐和师生生命安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