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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0-033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98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教提函〔2020〕98号

赵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设“生命教育”课程的建议》(市政协第五届三次会议第0982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一直以来,我市广大青少年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老师们的认真培育和用心呵护下,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但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个别学生对生命意义和价值观念模糊淡薄,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缺乏责任感、使命感,轻视生命、自残生命的极端情况偶有发生,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您对当前生命教育缺失,尤其是我市生命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非常有针对性的建议,这对我们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有效加强学生生命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我市中小学生命教育开展情况

长期以来,我委坚持将生命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使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培养正确健康的人格。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高度重视,抓好生命教育的政策指导

一是科学指导生命教育工作。制定下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珍爱生命教育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8〕30号),指导全市中小学着重从课程育人、心理疏导和家校共育等三个方面抓好珍爱生命教育,提高学生敬畏生命、珍爱生命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下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发〔2018〕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发〔2019〕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防止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紧急通知》(渝教安发〔2019〕20号)等文件,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正面引导学生强化生命观教育,遏止学生意外死亡上升势头,最大限度地维护学生生命安全。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市公安局,先后召开2019年秋季学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和2019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会议,客观分析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出了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突出工作重点等工作要求。

(二)融入课程,落实生命教育的课堂施教

一是将生命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在三年级至九年级分别融入了《重庆市中小学公共安全和生命教育》和《中小学公共安全与生命教育》课程,在普通高中融入了《生命健康与安全教育》课程。二是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初一年级和高一年级确保间周一课时,中小学其他年级确保每月一课时,高校开设相应的必修课或必选课,原则上设置不少于2个学分、32-36个学时,培养学生心理上对生命的珍视和敬畏。三是将生命教育融入学校学科领域,指导学校结合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体育等学科施教,挖掘显性和隐含的生命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生命教育意识,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量、适度地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生命教育。同时充分运用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事例作为教学资源,利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开展生命教育活动。四是每学期开学前半个月,集中组织开展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特别是高坠、自缢等自杀事故防控工作专项行动,将每年9月第一周确定为“珍爱生命教育宣传活动周”,集中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三)广泛发动,推进生命教育的活动开展

一是在消防安全活动中开展生命教育。会同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通过消防安全示范课评比、消防作文绘画比赛和消防安全知识进军训等安全宣传活动形式,培养提升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是禁毒活动中开展生命教育。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9个市级部门,联合开展“感恩生命、健康生活—2019重庆市全民禁毒宣传月”系列主题活动,以广大青少年为重点,将珍爱生命教育融入到禁毒宣传教育中去。三是以“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开展生命教育。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预防灾害风险知识,提升学生的爱惜生命意识和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广大学生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四是组织观看生命教育电影教科片。先后组织全市中小学学生观看了《呵护生命 平安成长》等十部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系列电影科教片,促进中小学生在愉悦的观影过程中加强珍爱生命意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形成合力,营造生命教育的良好氛围

一是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成立了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组织开展200余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巡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成效。二是协同配合当地综治、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滋扰校园、侵害学生权益、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进行了排查和整治,加大对暴力、恐怖书籍、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的查处力度,切实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三是严防“校园贷”等社会不良因素影响。进行校园贷全面排查、调研,对摸排出的重点学生,协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助家长妥善处置,教育引导学生养成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四是持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的共育机制,广泛开展开放日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理解学校教育工作,树立正确的生命教育观,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理解、呵护自己的子女,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四点建议,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其他有关市级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整合生命教育的教学内容。充分利用青春期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开展灵活、有效、多样的生命教育活动。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人与自然、人与家庭的启蒙教育,探究生命的可贵、生活的意义以及自我保护等内容。从学生的兴趣、经验、社会热点问题或历史问题出发,结合区域、学校和学生的特点,力求将相关内容整合起来,形成校本课程。

二是加大青少年救助保障力度。针对您提出的“建立青少年生命教育救助基金”的建议,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级要从严控制专项资金的设立,且须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组织认真研究,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保障学校的必要投入,做好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和生命教育工作。

三是开展心理健康筛查。针对您提出的“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筛查高危人群”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牵头会同多部门,共同探索建立以心理健康服务社会组织为主体,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专职心理咨询人员、兼职心理服务工作者、志愿者为重要补充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形成“排查发现、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在社区,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在镇街,心理治疗、重大心理危机干预在区县(依托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建好心理科或心理卫生指导中心)”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

四是大力宣传珍爱生命知识。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生命教育活动,让学生感悟生命的价值。加强生命教育的软件建设,积极开发图文资料、教学课件、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利用网络、影视、博物馆、图书馆、自然和人文景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丰富生命教育的内容和手段。继续会同市场监管、市政、文化等部门,加强对报刊、影视、出版、网络等媒体的监管,禁止不健康的网络游戏和出版物的传播,防止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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