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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0-033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7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教提函〔2020〕92号

何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重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71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市委编办、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妇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要求,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均衡优质发展。

(一)全面贯彻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战略部署。一是强化顶层设计,重庆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统筹推进区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3号),构建了城乡统筹、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推进体系,提出了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城乡义务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的工作目标。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了布局调整、队伍建设、督导办法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指标作为对区县党政班子教育实绩考核和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从2016年起对按期通过的区县给予500万元的奖补资金,调动了区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一是创新办学模式,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创新基地建设、教研工作坊建设两大项目为载体,实行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联动发展,以专项引领、跟岗研修、建设基地、创建品牌等为主要形式,推动学科教学创新,实现城乡学校结对发展全覆盖,推进城乡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二是促进教育公平,改善办学条件。完成义务教育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薄)五年规划,累计投入129.6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353.1万平方米。大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中小学1000片塑胶运动场建设工程、中小学校安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提高区(县)域标准化学校完成率和达标率。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场地达标率达到86.5%,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三)统筹乡村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一是充实教师力量,近年为农村学校配备特岗教师5014名;统一城乡教师编制,将县镇、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调整优化岗位结构比例,全市新增高级岗位3万个、中级岗位6万个,培训农村教师13.01万人、农村骨干教师上万名。探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二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建成农村教师周转房1.47万套,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累计投入10亿元以上,农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三是推进教师交流,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入推进,校长交流比例达到符合交流人数的38%,其中优质师资交流比例达到23.1%,师资配置均衡程度不断提高。

截至2019年底,全市整体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区县评估认定标准,成为全国第21个整体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省(区、市),位居中西部地区前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市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城乡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基于重庆的特殊市情,在推进过程中还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委员建议,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推动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校点布局。一是建立人口导向校点布局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根据全市区域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等新情况,严格执行《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指导各区县及时开展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提前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规划,布点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在建好城区中小学的同时,加强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建设,严格控制村小撤并。二是规范和完善我市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学校建设,严格执行《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应征得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区县人民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明晰规划、国土、建设和教育部门在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各环节的权责,积极推进城市新建小区与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居民子女就近入学。

(二)加强农村学校建设,补齐基础教育短板。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标对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专项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大力改善农村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一是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加强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齐学生生活必需设施设备,全面改善学生吃、住、学、文化活动等基本条件,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二是切实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小规模学校撤并。科学研判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兼顾长远规划和近期发展需要,把有学上”“好上学”“上好学紧密结合,统筹区县域教育资源,防止因盲目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而人为造成学生辍学和生源流失,出现新的校舍闲置问题。对于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三是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按照教育信息化三通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优势,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并免费为学校提供,重点推动名师远程课堂,让城乡学生同步听课、同堂互动,进一步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一是落实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调整核定区县域内教职工编制数,积极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教师配备、岗位设置管理,根据学校布局、生源变化、师资结构予以动态调整,对农村学校采取一校定岗、多校使用、就近走教的办法配置师资,对教师超编学校要制定分流计划。二是加强教师培训交流。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健全完善国培、市培、区(县)培、校本培训四级培训体系,各区县按不少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预算培训经费,确保每位乡村教师每五年一周期接受360学时培训。继续推进名师乡村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推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引导城镇优秀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深入开展献课讲学等共享交流活动。三是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切实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生活待遇。加大农村卓越教师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为农村学校培养能够胜任多门学科教学的小学教师,2020年招生规模争取达到1500人左右。四是深入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实施银铃讲学计划。

(四)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一是构建关爱帮扶体系。健全普查登记制度,完善留守儿童档案,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思想动态及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提升其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完善结对帮扶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都建立了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给予必要的关心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关爱。 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切实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课外活动,填充农村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让他们在活动中学会自我管理、独立生活。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力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能力,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加强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大力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心理咨询服务。三是进一步构建教育合力。引导监护人积极承担家庭教育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监护人教育宣传活动,引导监护人落实教育、管理等法定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加强农村社区文体建设,开展青少年文体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生活,发展有益的个性特长,促进农村留守儿童人际交往能力和性格行为习惯的良性发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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