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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38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教提函〔2019〕88号A

谭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381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统筹推进区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3号),提出了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城乡义务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的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实现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均衡优质”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我委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全面贯彻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战略部署。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区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了城乡统筹、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推进体系。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了布局调整、队伍建设、督导办法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指标作为对区县党政班子教育实绩考核和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从2016年起对按期通过的区县给予500万元的奖补资金,调动了区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一是创新办学模式,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创新基地建设、教研工作坊建设两大项目为载体,实行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联动发展,以专项引领、跟岗研修、建设基地、创建品牌等为主要形式,推动学科教学创新,实现城乡学校结对发展“全覆盖”,推进城乡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二是促进教育公平,改善办学条件。完成义务教育“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薄)”五年规划,累计投入129.6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353.1万平方米。大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中小学1000片塑胶运动场建设工程、中小学“校安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提高区(县)域标准化学校完成率和达标率。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场地达标率达到86%,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三)统筹乡村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一是充实教师力量,近年为农村学校配备特岗教师5014名;统一城乡教师编制,将县镇、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调整优化岗位结构比例,全市新增高级岗位3万个、中级岗位6万个,培训农村教师13.01万人、农村骨干教师上万名。探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二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建成农村教师周转房1.47万套,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累计投入10亿元以上,农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三是推进教师交流,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入推进,校长交流比例达到符合交流人数的38%,其中优质师资交流比例达到23.1%,师资配置均衡程度不断提高。

截至2018年底,全市38个区县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认定,占比达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中西部地区前列。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所有区县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国家督导认定,年底通过率达到10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市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基于重庆的特殊市情,在推进过程中还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取委员建议,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一)保障义务教育资金投入

一是加强教育经费统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要求,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督促落实一个“不低于”和两个“只增不减”,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教育费附加要做到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办学需求,保障学校发展。严肃查处各种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用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相关资金和项目。全市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做好收尾及验收督查工作。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工作,紧密围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及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和优先次序,加大对薄弱学校的资金投入力度,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二)切实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规划建设力度

一是不断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广泛开展调研论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等情况,指导各区县调整完善城乡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坚持区(县)统筹,一区(县)一策,明确城镇新建、改扩建学校清单和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小区配套学校建设,严格落实《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174号)的相关规定,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等乡镇,保留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控制村小撤并。按照《关于农村教育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支持鼓励将闲置校舍用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事业。

二是抓紧推进农村两类学校相关建设工作。按照既要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布局要求,以区县为单位制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规划工作,同步谋划并妥善解决可能带来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寄宿需求等问题,并建立布局规划执行的督查机制。本着“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修订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统筹利用“全面改薄”项目、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以及即将组织实施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资金,持续改善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

三是优化城乡师资配置。在前期区县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探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城乡教师编制核定机制和教师补充机制,做到有编即补,着力解决薄弱学校教师需求问题。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完善乡村教师岗位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向村小(教学点)和条件艰苦的边远、高寒地区学校倾斜。统筹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小学实行区县统筹、乡镇内一体化管理机制,对音乐和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英语等紧缺学科教师推行“一校多用”和“走校”制,为区域内村小学、教学点提供师资支持,有效解决部分区县、学校结构性缺编问题,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水平。

(三)不断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

一是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根据《关于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作要求,从学校德育、管理体制、教育扶贫、队伍建设、课堂文化、评价改革等方面着手,不断加强德育品牌项目创建、学科创新基地建设、教研工作坊建设、教研共同体建设、农村教师专项培训、“课堂文化”创建、“实践大课堂”特色基地建设,通过创新教研机制、深化教学改革、完善管理体制等方式,切实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二是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育人质量。进一步创新办学模式,加大对口帮扶、委托管理、智力扶持、集团办学的力度,研制《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的通知》,实现优质学校与新建学校、城市学校与乡村学校对口帮扶全覆盖,加强特色培育,全面提高质量。确保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占比达到50%,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优质的教育。同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建立市级、区县、学校三级教研机制,加大优质学校名师送教下乡、乡村教师研学访学和教研人员入校指导的力度,持续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探索创新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区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是推进中小学规范办学与科学管理。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相关规定,加强从课程管理、作业管理、考试管理到教师管理的全过程规范,特别是进一步强化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和个人,要从严处理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创建依法办学、依法施教的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通过做好培训宣传报道、深入区县调查研究、组织区县自查自纠、加强专项督导等方式,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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