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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19-03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19-05-24 [ 发布日期 ] 2019-05-2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391号提案的复函

渝教提函〔2019〕86号A

蔡锡田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我市农村小学艺术教育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391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指出的,学校艺术教育是教育教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育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愈加重视学校美育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54号),市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重庆市学校美育工作备忘录》,市教委制发了《重庆市中小学美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确定了一批学校美育实验区和美育实验校,召开了全市学校美育工作推进会,着力解决学校艺术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变学校美育相对薄弱的局面,推动我市学校美育改革和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扎扎实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校美育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实施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计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充分重视学校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落实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的美育课程,美术、音乐课时安排达到规定要求:义务教育阶段1—2年级每周开设音乐、美术课各2课时,3—7年级以每两周计,一周安排2课时音乐(美术)课,另一周安排1课时音乐(美术)课和1课时美术(音乐)活动课(轮流安排),8—9年级每周各安排1课时音乐课、美术课,普通高中一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音乐课,二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美术课。针对学校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在学校学科教学中相对薄弱的状况,加强过程指导。

(二)加强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学校美育的考核评价,是改变学校美育薄弱局面的重要突破口。要切实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18〕7号)要求,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加强对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每年组织开展中小学美育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市教委适时进行抽查工作。结合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全面开展中小学美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质量抽查,特别是农村学校做好艺术教育年度发展报告工作。

(三)充分发挥示范性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和巩固重庆市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农村艺术实验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学生艺术团的创建工作,努力形成本地、本校艺术教育的特色和传统,带动边远山区农村学校,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巩固学校艺术师资的配备和培养工作

(一)全面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美育教师补充机制,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中小学校的美育教师,确保美育师资配备全面达标,确保美育教师结构比例符合美育教学实际需要并保持美育教师的相对稳定。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音乐和美术教师的配备和培养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统筹考虑,严格按规定配齐、配足音乐和美术专职教师,充分调动和切实保护音乐和美术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落实相应待遇,尤其是在职称评定、教学工作量计算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一视同仁。

(二)加快艺术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进一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各级学校艺术教育活动骨干指导教师后备人才库,尤其要根据其学科实际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促进艺术学科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从实际出发,通过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师生艺术活动、考察学习交流等,积极为艺术学科教师创设在艺术教育教学实践中提高的机会、条件及良好氛围。加大艺术学科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力度,每年培训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各100名(重点是农村音美教师),组织音乐、美术教师开展1-2项专项技能培训,促进艺术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开展艺术教师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艺术教师教学技能展示,以三年为一周期,每年轮流组织开展音乐等艺术学科教师优质课竞赛、基本功大赛、科研论文评比活动。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美育实践活动

(一)有效开展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学生美育实践活动是学校美育的显著特征和重要内容。坚持把课外美育实践活动作为学生的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丰富多彩的各级各类艺术活动为载体,以“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健全学生美育实践活动机制。切实保证学生在校的美育实践活动时间,让每个学生在主动学习和参与美育实践活动中受教育、立志向、长才干,学习掌握1-2项艺术特长,获得艺术审美的体验和享受成功的喜悦,奠定终身享受艺术、学习艺术、发展艺术的能力和基础。要求学校把艺术教育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总体计划之中,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艺术教育活动。

(三)广泛开展学校社团及课外活动。鼓励学校积极建立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陶艺、工艺、摄影等多种课外艺术活动兴趣小组,落实活动时间,保障活动效果,并每年组织合唱节、美术书法展览等校级艺术展演活动,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举办不同类型的学生艺术活动,为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搭建平台。市教委每三年举办一次综合性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并积极组织开展制度化实施的年度性学生艺术比赛活动,为广大学生展示艺术才能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提供舞台。

四、广泛开展学校美育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

(一)加强教研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各区县尤其是农村地区重视音乐、美术教研机构和教研网络的建设,落实专(兼)职音乐、美术教研员的配备,加强音乐、美术教研员的进修与培训,充分发挥教研部门对学校艺术教育的服务、引领、指导作用。市教委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将各地音乐、美术专(兼)职教研员配备情况纳入考评中。

(二)加强教育研究工作。要求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艺术学科校本教研制度,促进学校艺术学科教研工作的规范化,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研活动。鼓励支持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市重点中学要积极带头开展学校艺术教育科研工作,在因地制宜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育人实效、正确评价学校的艺术教育质量、提高艺术学科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等方面加大研究和探索力度,带动农村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五、切实保障学校美育设施器材的配备工作

(一)加大美育工作经费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本地实际,确保必要的艺术教育经费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设立学校艺术教育专项经费,加强学校艺术教育专用教室和场馆的建设,不断改善学校艺术教育的设施设备条件,为开展艺术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物质保障。

(二)按标准配备美育设施设备。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发布〈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标准〉等四个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配备器材和相关教学参考资料、音像资料等。市教委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摸底调查,有计划地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基本器材配备工程。

我市学校美育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重点,全面落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们相信我市学校美育工作必将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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