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059号提案的复函
渝教提函〔2018〕111号A
市政协民盟界别:
你们提出的《优化三大结构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059号提案)收悉,感谢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将职业教育作为推进兴渝富民的重要战略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市有职业院校222所,在校生69.1万人,年招生21万余人。
(一)统筹优化职业院校布局。一是在空间布局上主动适应区域产业发展,形成了“1+2+4+N”的职业院校布局,全市职业院校各尽其力、错位发展。二是在类型布局上贯通人才培养链条,累计调减中职学校53所,增加高职院校4所,推动11所本科院校向应用型本科整体转型、高职院校整体向产教融合深化,相继开展初中后“3+2”“五年制”中高职衔接和“3+4”中职应用本科贯通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本形成中职、高职、应用技术本科一体化的职业教育体系。三是在专业布局上积极适应产业升级,发布鼓励发展专业目录和过剩预警专业目录。通过“巩固一批、调整一批、淘汰一批、新建一批”,中、高职院校专业分别优化调整为18个大类160个专业和19个大类344个专业,其中,与全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匹配度分别达到84.9%和84.6%,初步实现了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同向发展。
(二)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改善办学条件。中、高职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设施设备值、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均有所提高。建设国家和市级中高职实训基地235个,实现骨干专业基本覆盖。二是扩充优质职教资源。建设国家示范中职学校30所、国家级示范和骨干高职6所。市级示范中职学校(含培育学校)34所、市级示范和骨干高职6所,优质高职院校(含培育学校)20所。三是强化经费投入。确保全市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加重点向职教倾斜,全市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用于职教的比例不低于30%。2012年~2017年6年间全市职教财政投入420.8亿元,年均增长5.2%。四是促进多元办学。对公办民办职业院校采取不同经费投入保障方式:公办主要由财政保障,民办主要通过收费保障。落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每生每年1.2万元的国家标准,公办中职学校在全部免收学费的情况下,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保障。而民办职业院校在收取学费的同时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其中民办中职每生每年500元、民办高职每生每年1300—1700元。技师学院1—3年级由市财政按中职学校予以生均公用经费保障,4—5年级教育所需经费通过学费收入保障。
(三)服务发展能力得到提升。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实施中职学生践行公约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注重培育工匠精神,系统培养德技双馨人才,我市职业院校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总成绩连续八年进入全国前10位,保持在中西部前列。二是强化产教合作育人。培养企业行业所需人才,五年来职业院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7.6%,留在重庆就业创业的人数占比84.5%。建立产教融合的职教园区16个、职教集团30个,职业院校与5000多家企业实行协同育人,五年来订单式培养20.9万人。三是助推精准扶贫。7.2万名建卡贫困家庭子女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实现了“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农业、移民等涉农培训资金60%以上用于贫困区县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促进了脱贫致富。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但是,总体来看,正如提案中指出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我市职业教育“三大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你们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
(一)加强统筹,优化普职结构。一是要建立职普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促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协调发展。二是科学制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根据“规模控制、质量提高”要求,严格按市教委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执行,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加强计划执行全过程监管,凡未经市教委同意,任何区县及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也不得进行学籍注册。三是规范中职招生秩序,认真落实分校招生计划,强化区县对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指令性计划统筹,确保完成下达的招(送)生任务。以职教活动周等为载体,强化中职教育宣传。录制中职招生宣传片,利用电视台、重庆日报等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中职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扩大中职教育影响。四是推动将普职协调发展情况纳入对区县政府考核,健全工作考核和督查机制。
(二)加强保障,优化投入结构。一是继续调整教育支出结构,逐步加大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探索建立职业院校分类分专业差异化拨款机制,引导职业院校开设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紧缺急需专业,优化专业结构。二是继续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强化内涵建设方面投入,引导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质量。三是实行所有竞争性项目向民办职业院校开放,设立民办学校发展专项资金,拉动职业教育民间资本投入。四是深入调研职教培养成本,优化生均经费保障。
(三)深化改革,优化人才供给。一是制定《重庆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办法》《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实施意见》,完善产教协同育人体制机制。二是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利用全市人才需求与供给大数据平台,提高人才供需透明度,发挥人才数据对产业和教育的引导作用,引导学校优化专业结构。三是强化行业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建行业指导委员会,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积极支持行业指导委员会制定深化产教融合工作计划,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四是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坚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制度,建立校企合作协调推进机制,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方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技术规范的有效对接,完善课程体系,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50%,推进“双证融通”。继续实施“双千双师”交流计划,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双基地”建设,支持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企业生产性实训基地,依托企业建设职业院校学生教师实践基地。启动建设中等职业教育数字职业体验馆,继续推进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实训基地绩效评估,优化实践教学条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