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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教议函〔2018〕102号A

陈绍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建议》(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38号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2011年以来,我市通过实施第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了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资源总量逐步增长。近7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858所,全市幼儿园从2011年的6594所增加到2017年的7490所;在园幼儿从70.9万人增加到95.9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70.9%提高到84.4%。二是普惠程度逐步提升。2011年,出台了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政策。2015年,进一步完善了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和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全市普惠性幼儿园从2011年的1064所增加到2017年的5846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724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73.09万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42.23万人),普惠率从45%提高到77%。三是教师队伍逐步加强。将学前教育教师培养纳入教育重点工作,在5所高等师范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每年培养大专以上毕业生近4000人,其中公费幼儿师范生1200人。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培训园长、幼儿教师9.4万人次,全市幼儿教师持证上岗比例达到74%。全市幼儿园教职工从2011年的4.4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9.13万人,专任教师从2.3万人增加到5.58万人。四是财政投入逐步增加。从2011年起,市级财政增设学前教育预算科目。2011-2016年,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4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19亿元),2017年市级以上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达到9.54亿元。近7年投入家庭困难幼儿、孤残幼儿入园资助经费7.77亿元,惠及在园幼儿43.96万人次,资助比例达到8%。按办园等级补助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公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7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每生每年600—800元。五是保教质量逐步提高。严格实行幼儿园年检和等级核定制度,基本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全市一级以上幼儿园占比达到12%;二级幼儿园占比达到37.4%;三级幼儿园占比达到41.4%。积极支持和鼓励一级以上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集团化办园等方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让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惠及更多适龄幼儿。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在园幼儿将大幅度增加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入园难、入园贵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也是政府着力解决的民生问题。

为加快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市政府于2017年底出台了《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2017-2018年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等3个配套文件,并召开了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队伍建设方面更是加大了力度。我们将以“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力争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

一是坚持公益普惠,努力完成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在公益普惠、科学保教方面的主导作用,将公办幼儿园全部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到2018 年年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87%以上,普惠率达到78%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46%以上。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0%以上,普惠率达到60%以上。到 2019 年年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89%以上,普惠率达到79%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48%以上。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40%以上,普惠率达到65%以上。到 2020 年年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0%以上,普惠率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50%以上。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率达到70%以上,主城区学前教育过于商业化、家长负担重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完善,保教质量明显提高。2018年全市计划新增公办园总数900所,截至3月30日,已有276所动工建设或已回收回购到位,占比30.7%。

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畴的问题。现阶段,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尚不具备。一是我市现有的财力水平无法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予以全面保障。我国发展学前教育的方针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除政府举办一定的公办幼儿园外,大量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办园。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在义务教育还是较低水准运行的情况下,教育经费首先是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二是对幼儿进行强制性集中保育教育不符合身心发展特点。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但是,幼儿教育应该是幼儿园教育与家庭幼儿教育相结合,家庭在幼儿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宜强制3-6岁幼儿入园接受集中保育教育。

二是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健全与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总投入的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二是调整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2016年,在2011年财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办园等级提高了补助标准,部分区县还加大了财政补助标准。三是完善资助政策。继续精准实施贫困幼儿资助政策,将建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对受助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同时,市政府决定在14个国家级贫困区县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向每生每天提供4元的膳食补助,改善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状况。

三是加强幼儿园监管指导。针对部分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不高等问题,从三个方面整体推进幼儿园提质增效。一是加强监管。严格实施幼儿园年检制度、等级动态核定制度、办园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食品卫生与传染病预防等安全管理,完善幼儿园视频监控等安防系统。二是加强指导。完善市级、区域和园本教研制度,督促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决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三是加强帮扶。鼓励一级以上幼儿园通过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等形式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对口支援,引导城乡之间、不同园所之间建立发展共同体,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四是全面提高学前教师队伍素质。教师质量决定着学前教育的质量,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要打好政策组合拳,着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幼儿教师队伍。一是扩编增人,确保幼儿园教师“进得来”。市政府决定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数的比例控制在1∶8—1∶10,每班原则上配备专职教师2—2.5名。各区县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业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工勤和教学辅助岗位的需要。同时,支持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举办普惠性附属幼儿园,鼓励连锁办园、集团化办园,多渠道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2018年全市学前教育计划保障编制数为1790个,其中主城区555个,其他区县1235个,目前各区县已陆续启动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二是培管并重,确保幼儿教师“教得好”。教师是孩子进入集体教育机构的第一任老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对孩子们有重要影响。各区县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幼儿教师聘用、培训、奖惩、晋升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让教师真心关爱每一位孩子,在幼儿纯洁的心灵播撒真善美的种子。同时,各区县以需求为导向,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幼儿园教师队伍全员培训,充分发挥一级以上幼儿园在保教方面的辐射作用,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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