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教议函〔2018〕84号A
陈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市幼儿园教师管理资源库的建议》(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6号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高度重视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围绕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不断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一是数量持续增加。2017年全市幼儿园教职工8万余人,使我市幼儿园大班额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改善。
二是学历层次逐步提高。通过加大专科以上学历层次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和鼓励支持在职进修提高等途径,使全市幼儿园教师整体学历层次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专业素质不断提升。近5年,全市通过“国培计划”、市级教师培训和区县级培训项目共培训幼儿园教师近9万人次,采取集中培训、跟岗研修、教研活动、送教下乡培训等形式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技能。
二、认真研究落实提出的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市幼儿园教师管理资源库的几点建议,对于提升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幼有所育目标,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落实。
(一)关于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的建议
培养和招聘一批合格的幼儿园教师进入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是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的重要基础。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幼儿教师准入制度,提高准入质量。一是严把学前教育师范生入口关,确保生源质量。规范中等学前教育专业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招生录取分数线。二是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层次。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逐步缩减三年制中职招生规模,增加专科以上层次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规模,培养一批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综合素养和保教能力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三是加大对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全市幼儿园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关于提高幼儿教师职业地位和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的建议
提高地位待遇,不断增强职业吸引力是吸引真正乐教、适教和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关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地位待遇保障水平。一是明确幼儿园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确立公办幼儿园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提高幼儿园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二是完善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工资水平。三是强化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将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作为幼儿园办园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关于加强对幼师的心理建设及专业培训的建议
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素质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一是落实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和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确保所有幼儿园教师每五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系统培训。二是改革和创新培训模式,遴选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园,构建高校、区县教师研训机构、优质幼儿园三位一体的协同培训体系,采取个别指导、集中研修与跟岗实践等方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保教能力。
(四)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幼儿教育和幼儿教师的理解和支持的建议
办好学前教育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不仅需要政府、幼儿园、教师的努力,更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多方共同形成合力。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幼儿教育所取得的成就和优秀幼儿园教师,树立幼儿教育和幼儿园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全市营造起支持幼儿教育、关心幼儿教师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