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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18-0278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18-09-27 [ 发布日期 ] 2018-09-27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265号提案的复函

渝教提函〔2018〕92号A

赵小华委员:

您提出的《切实加强新时期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建议》(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265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有关精神的高度和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出发,对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指出了当前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问题客观中肯,建议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认真研究落实。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法律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总体要求、主要措施、组织保障等。

二是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实施。组织出版社和教育学、法学专家,研究修订了两套重庆地方法治教材,并将其列入中小学地方课程,每月开设2课时,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在中考中继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着力培养中小学生的法律素养;同时将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材纳入财政保障。做到了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有力地推动法治教育课程,促进了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

三是开展校园普法活动。以开展“法治宣传月”“宪法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各级各类学校利用班团队、社团活动,结合法定节日和纪念日,广泛开展以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的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每一个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法治思想的熏陶。同时,广泛邀请法学专家、知名律师、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等专业人士到学校“以案说法”,组织学生到法院、监狱、戒毒所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让学生在实践中感悟守法的重要性。充分利用报纸、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媒介,普及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营造良好法治教育氛围。从2016年起,每年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重庆选拔赛并积极参加全国总决赛,先后荣获多项优异成绩。2017年4月,围绕“聚焦法治素养,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题,开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征文活动,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征集法治教育论文、故事和案例,并将征文成果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研讨会的重要内容。此外,我们分三期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制作中小学学生、教师法治教育课程视频,目前已基本完成第一期建设。

四是联合市司法局、市检察院等部门,依托“莎姐”“法帮义工”、高校法律专业师生等志愿者队伍,创新性开展法治宣传及文化活动。要求每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观人大、法院等立法、司法机构,开展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学习和内化法律知识,推动法治教育校外基地建设。

五是构建法治教育平台,强化法治研究。在西南政法大学设立重庆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在市教科院设立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在四川外国语大学设立重庆市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在长江师范学院设立教育改革创新研究中心,形成“教育法治四中心”格局,强化教育法治和法治教育培训与研究。推动法治教育校外基地建设,建成重庆市少管所等3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待青少年年均15万人次。同时,市教委联合司法、公安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是加强教育法治教师队伍建设。把教师法律知识纳入继续教育计划,在全市教师中开展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将教师法治教育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和学校教师校本培训课程,深入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实施市、区县、学校三级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专项培训计划,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在市教委2015-2019年培训项目规划中,拟每年培训市级以上法治骨干教师300人,五年培训1500人,到2020年,保证全市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接受过市级以上培训的法治教育骨干教师。此外,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各中小学可结合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对不具备条件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录用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担任法治教育专任教师。在全市中小学普遍推行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完小以上中小学均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

但是我们也看到,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法治教育的认识高度不平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不健全,法治教育师资队伍比较薄弱。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和制度保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市教委牵头,市司法局、团市委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步骤,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整合部门资源,完善保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推广法治教育的先进经验,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纳入综合(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全面落实学校实施法治教育的主体责任,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师资配备、课程实施、经费支持、制度机制等保障,将法治教育抓实抓到位。

建立实践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紧密联系机制。市教委支持各校外实践基地承担青少年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和评价;充分发挥“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的指导作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学研究,加强对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学指导,深化法治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教育实效,加强校长和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的相关科研力量,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研究,为法治教育教学提供理论基础和学理支撑。加大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扶持力度,设立专项科研课题,重点设立面向一线教师的法治教育研究课题,鼓励中小学教师与专业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

第二,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方式。市教委将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实践基地将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主题教育、警示教育、情景教育和体验教育为平台,适应不同年龄青少年学生的需要,制定分阶段、多层次的教学活动方案和培养细则。运用知识讲授、体验教学、实践模拟、现场观摩、动漫、戏剧、微电影等多种方式,实施参与性、体验性、实践性教育。重视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3D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积极探索学用结合的法治教育方式,不断丰富教育载体、拓展教学内容,提升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的效果和水平。

积极推进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把基地建设纳入各地校外教育机构建设的整体规划。市教委、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作,鼓励在政府部门、高等学校、相关社会组织,设立法治教育基地,为学生参观体验法治实践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组织开发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及相关产品,编写出版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和接受意趣的法治教育期刊、课件、音像资料等教育教学资源。

第三,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保证每所中小学要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完善对法治教育教学成果的支持和奖励制度。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内容的法治内涵,提升教师群体的法治意识。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法律院系教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健全高校学生法治教育志愿者制度,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鼓励高校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向研究生培养。创新机制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培养专业化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完善法治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高校、社会的力量,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培训提供支持。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教育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市委关于法治工作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水平。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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