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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0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教议函〔2018〕45号A

熊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我市中学生课桌椅满足孩子成长发育需要的建议》(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05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关心。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小学生课桌椅是否符合卫生、环保和安全的要求,直接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科学配置中小学校课桌椅也是预防学生近视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重要内容。我委十分重视中小学生课桌椅配备工作,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改善中小学课桌椅配备,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一是实施“五改一加强”工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文件精神,我委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改水、改厕、改食堂、改照明、改课桌椅、加强健康教育的“五改一加强”工程,印发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桌椅配备工作的通知》(渝教办体卫艺函〔2013〕158号),进一步明确了学校课桌椅配备和使用的部分技术要求以及学生身高与课桌椅型号匹配对照,强调了落实课桌椅配备标准、加强课桌椅配备管理要求。二是把课桌椅配备纳入“全面改薄”重要内容。印发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与生活卫生基本条件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4〕41号),将课桌椅配备等学校教学与生活卫生基本条件改善纳入“全国改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小学要按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02)的要求,在4、5、6、7、8、9、10号中至少选配三种型号;初中在2、3、4、5、6号中至少选配两种型号;已配备可调式课桌椅的学校要根据学生身高的变化对课桌椅高度进行调节。三是在新改扩建学校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按照“在普通教室内应为每个学生设置一个小型储物柜”的要求,将教室设置小型储物柜纳入学校教室设计和建设。四是加大新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2014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替代了GB/T 3976—2002,新标准增加了适合更高身高学生的“0”号课桌椅。我委及时进行宣传贯彻,要求各区县、各中小学在配备、更换课桌椅时根据学生的平均身高,依照新的国家标准进行配备。五是将学校课桌椅的配备和调节情况纳入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巡查和督查内容。在每学期的开学检查、卫生专项督查、校园环境卫生保洁行动以及学校卫生工作的调查中,都将学校的课桌椅配备情况纳入工作内容。

近年来,通过多项措施推进课桌椅配备,全市学校课桌椅配备工作有了一定改善,部分区县学校已经配备了可调式课桌椅,并按学生的不同身高进行调节。2017年学校卫生工作现状调研数据显示,我市使用可调式课桌椅的学校已经达到48.8%。但是,由于重庆是大城市、大农村,各区县、各学校办学条件参差不齐,教学与生活卫生设施落实也参差不齐,课桌椅配备及教室中储物柜的配备与相关要求还存在差距。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新标准的宣传力度。将学校课桌椅配备等教学与生活卫生设施条件改善相关要求纳入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人员学校卫生工作培训内容,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督促指导学校在校园建设、卫生设施的配备中,执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3976—2014)以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二是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力度。把改善学校教学与生活卫生设施纳入“全面改薄”和学校卫生工作常规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按要求加强学校课桌椅的配备和调配,以及对可调式课桌椅的及时调节,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采取措施,在教室中增添储物柜和书包柜;督促指导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在设计阶段落实《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预留、配备储物柜,给学生预留妥善安置书包的地方。

三是进一步解决大班额问题。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创建等工作,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保证学生足够的放置空间和活动空间。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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