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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开展重庆市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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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党委宣传部、民族宗教委、人力社保局、文化旅游委、广电局、团委,驻渝部队独立旅以上单位训练管理部门,各高校,市教委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51号)工作部署,为做好重庆市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市宣传活动。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族宗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广电局、重庆警备区战备建设局、团市委8部门将以“线上+线下”的方式联合开展重庆市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活动,同时分别在本系统内开展推普宣传活动。

1.市教委牵头组织举办重庆市第28届全国推普周重点活动,联合相关部门会同江北区政府举办推普周启动仪式、中华经典诵读节目现场展演、推普成效现场展示活动;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广播电台专题访谈;开展“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实施“典耀中华”全国校园节庆日诵读活动赴有关区县、高校调研观摩,开展诵读名家进校园活动。

2.市委宣传部推动有关媒体积极宣传国家推广普通话政策精神,宣传重庆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成就,报道推普典型。

3.市民族宗教委开展市级“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

4.市人力社保局积极开展“普通话+职业技能”宣传活动。

5.市文化旅游委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窗口”和旅游场所,开展多种推普宣传教育活动。

6.市广电局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组织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在推普周期间积极开展集中宣传。

7.重庆警备区战备建设局组织开展新兵推普训练和“军地联合”推普活动,抓好部队普通话学习教育和语言战斗力提升。

8.团市委组织全市青年学生积极参加“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推普进社区等活动。

(二)指导区县、高校开展宣传活动。各区县、高校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推普主题活动。区县要联动多方力量,建立协同机制,覆盖学校、部门、社区、村社等重点区域全域宣传,营造浓厚推普氛围。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将推普活动融入日常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各类平台打造推普宣传矩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推普周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实现协同推进。要严守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二)创新开展活动。要紧扣“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题和重点,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精心策划推普周活动方案和举措,创新形式开展多样化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活动。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用好各类数字化平台载体,拓展活动领域和范围。

(三)注重宣传质效。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普成效和经验,大力挖掘并展示行业、高校、地方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多维度提升宣传质效。

请各区县、各高校将本单位推普周总结、活动图片和宣传报道于920日前发送至市教委邮箱cqsywb@163.com。市教委汇总后报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方式:张老师(市教委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63875534;姚老师(市教科院语言文字测试工作中心),6352562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

             重庆警备区战备建设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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