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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30

渝语办函〔2023〕1号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语委,各高等院校,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审核评选后择优推荐。

(二)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三)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四)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项目申报数最多不超过8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项目申报数最多不超过5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高校申报数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各区县及市级单位项目申报数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二、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3份,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重庆大学+王××”。

2.《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用excel录入,并以“单位全称+申报书汇总表”命名。

(二)拟立项数量及经费。

2023年拟设市级重点项目16项,财政补助经费每项2.5万元;一般项目40项,财政补助经费每项1.5万元。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语委办(或科研处)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组织、材料报送等工作。并确定一名申报工作联系人。

2.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5月5日至10日,报送至重庆市教委语委办,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cqsyywzky@163.com。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邮寄及报送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1路369号重庆市教委语委办。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贾宇涵(市语委办)、陈芳芳(市语言文字测试工作中心),63875534。

附件:1.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4.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开题报告

      5.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6.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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