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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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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党委宣传部、民宗委、语委、人力社保局、文化旅游委、团委,驻渝部队独立旅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局、处),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校,市教委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语委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教委、语委、各高校、市教委直属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周活动的总体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方案和措施,充分发挥推普周的宣传教育和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做好普通话的宣传、推广和普及工作。

二、创新载体,紧扣主题

要充分发挥好四大领域(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在推普周中的带头作用。各行业围绕今年国家确定的“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的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以多种新形式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推普周活动。

推普周期间,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民宗委、市语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旅委、重庆警备区、团市委将在渝中区开展“重庆市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录播推广普通话主题网课;开展市级机关、窗口行业普通话相关培训及测试;开展“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系列活动。各区县、各高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红色经典诗词诵读快闪、普通话进社区、“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小手拉大手”同讲普通话、师范生“三字一话”展示等线上线下系列活动。

各语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围绕推普周活动宣传主题,指导本领域宣传工作。

本届推普周标识、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电子版将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刊载。

请各单位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总结(含活动图片)于9月22日前报送市教委。市教委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报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方式:姚瑶,63612816(电话/传真),cqsywb@163.com,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市教委,40002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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