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语函〔2021〕1号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语委,各高等院校,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精神和《2021年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渝语办发〔2021〕1号),为全面巩固语言文字工作实践成果,充分展示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成效,以激励语言文字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科研工作创新发展,决定举办重庆市第二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升语言文字科研能力,推动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引导社会大众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提升我市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发挥语言文字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础功能,积极研究语言文字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语言文字在各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推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征文对象
全市从事语言文字相关研究、教育教学、传播传媒、测试评价、公共服务等行业的相关人员。
四、论文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容积极、逻辑清晰、形式规范、结构严谨,科研成果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且未公开发表。
(二)文字、图标规范清晰。每篇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
(三)论文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五、报送要求
(一)在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等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参评单位,论文推荐数不超过10篇;在以上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参评单位,论文推荐数不超过6篇;各区县及其他参评单位,论文推荐数不超过4篇。
(二)每个区县、高校、语委成员单位构成一个参评单位。每篇论文电子稿以“参评单位+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论文格式见附件1),论文正文电子稿中不再出现作者单位,姓名。各参评单位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以EXCEL和PDF两种格式连同参评论文以压缩包形式(以“参评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cqsyywzky@163.com。不接受个人形式的报送。
(三)报送时间:2021年9月12日—9月16日接受论文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请各单位语委办确定一名同志负责活动宣传组织、参评名单汇总、论文材料报送等具体工作。
六、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市语委、市教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文评选,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论文评奖类别设高教组(含社会人员论文)、普教组两类,论文获奖名额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联系人及电话:贾宇涵, 63612816;陈芳芳, 63875534
附件:1.论文格式模板
2.重庆市第二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汇总表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