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渝教语发〔2018〕1号)的精神,本着以评促建、以评创优的工作原则,通过学校自评自查、区县评查、市级抽查等方式,对全市40个区县、37所高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2018年全市区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达标率为40.22%,重庆大学等19所本科院校按时完成达标创建工作,本科院校达标率为76%,重庆三峡医专等18所高职高专院校提前完成达标创建工作,重庆医科大学等6所本科院校未完成达标自评工作,具体见2018年重庆市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情况(附件1)。
希望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达标学校创建的经验和不足,继续抓好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创建工作。从2019年起,各区县要重点推进民办学校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创建工作,将培养、提升学生规范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中,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净化、规范校园用语用字环境,为我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按照教育部语用司的统一安排,请各区县教委(教育局)将《2019年重庆市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高校将语言文字达标建设自评报告,于2019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教委语委办。
材料报送邮箱:cqsywb@163.com
联系人:陈芳芳63875534/63612816
附件:1.2018年重庆市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情况
2.2019年重庆市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原件下载:关于2018年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情况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