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 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党委宣传部、语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委、公务员局、团委,驻渝部队独立旅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局、处),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语委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教委、语委、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周的总体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方案和措施,充分发挥推普周的宣传教育和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做好普通话的宣传、推广和普及工作。
二、创新载体,紧扣主题
要充分发挥好四大领域(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在推普周中的带头作用。要结合行业特点,以多种新形式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推普周活动,围绕今年国家确定的“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的主题开展活动。
推普周期间,市语委、市教委将在沙坪坝区开展“重庆市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诵读名家进校园活动”;组织启动2018年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陆续开展重庆市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指导和验收工作;在南岸区、渝北区、巫溪县等地开展推普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发放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用司)制作的21届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等系列活动。
请各单位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总结(含活动图片)于9月30日前报送市教委。市教委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报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市教委
邮编:400020
联系电话:63612816(电话/传真)
联系人:姚瑶
电子邮箱:cqsywb@163.com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 重庆市公务员局
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