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暨中华诵•第四届经典诵读展演活动的通知
渝教语〔2015〕9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语委,各高校,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
一、时 间
二、地 点
重庆师范大学校友会堂演出厅。
三、内 容
重庆市第18届全国推普周启动仪式;中华诵·第四届经典诵读展演。
四、人 员
(一)市语委部分成员单位领导;
(二)各区县教委分管领导和语委办干部各1人;
(三)各高校语委办主任1人。
五、其 他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请演出单位和承办单位务必做好师生安全工作。请各参会人员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语委办 姚 瑶 18725613116 63612816(电话/传真)
重庆师范大学 黄 玲 15902359659 65910320
附件:1.参会人员回执
2. 乘车路线
重庆市语委 重庆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