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语〔2015〕7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语委,各高校,各直属单位,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要求,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强化《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宣传,依托“啄木鸟”行动提升我市社会规范用语用字水平,经研究,市语委、市教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啄木鸟行动”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规范语言文字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参与对象
全市各大中小学学生
三、活动安排
总体时间: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
(一)启动时间:2015年6月下旬
(二)第一阶段:
(三)第二阶段:2015年10月,各地上报检查情况和活动总结;
(四)第三阶段:2015年11月,市语委办汇总整理检查情况,并进行通报。
三、活动内容
各地要充分利用暑假和推普周时间,做好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
(一)加强对学校学生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和教育,提升全市青少年规范用语用字水平。
(二)在社区市民学校开展好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张贴和发放相关宣传、学习资料,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营造“正确用字,规范用语”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主要街道的单位标牌、店牌、指示牌、广告牌(包括夜景文字设施)和地名、路名、站名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及汉语拼音等不规范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和纠正。
(四)对重庆卫视(面向全国播出的频道)播出的节目、央视节目中涉及的重庆议题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活动组织
各级语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创新方法,及时总结,认真抓好“啄木鸟行动”。要积极协调好工商、市政、城管等部门,注重后期整改落实。协调好各地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等做好此次活动的社会宣传。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上报
1.不规范用字图片。内容:用字不规范情况、纠正后的情况。格式为jpg,宽为400—600像素。图片名称中注明:区县+具体地点。
2.不规范用语记录举报。电视节目不规范用语信息摘录:日期+栏目名称(注明是央视或重庆几套节目中的子栏目或专题等)+人物(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节目时间节点+涉及内容+记录者。所记录内容必须属实。
(二)上报材料时间及方式
1.各地报送方案时间:
2.上报方式:各地以语委办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市语委办邮箱:cqsywb@163.com。发送的文件包请注明单位。
市语委办联系电话: 63612816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