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十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教委(教育局)、人力社保局、文化委、公务员局、语委、团委、驻渝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政治部、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级语委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主线,深刻认识推普周的重要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方案和措施,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组织、指导、实施,充分发挥推普周的宣传教育和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做好普通话的宣传、推广、普及工作。
二、创新载体,积极开展
各级语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多种形式做好推普工作,发挥好四大领域在推普中的带头作用。各语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以多种新形式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推普周活动,围绕“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开展第19届推普周系列活动。
推普周期间,市语委办将重点组织“重庆市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重庆市窗口行业普通话专题培训”,各地要结合重庆市第三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成语大赛,城市社会用语用字执法检查啄木鸟行动,书法名家、诵读名家进校园,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等专项活动,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推普周活动。
三、积极筹备,认真落实
各地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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