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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中小学生跳绳比赛 竞赛规程

日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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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黔江区新华小学校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地点:黔江区体育馆

时间:5月26-28日

五、参加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比赛分组及项目

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各组设男子30秒单摇跳、女子30秒单摇跳、男子3分钟单摇跳、女子3分钟单摇跳、男子个人花样、女子个人花样、混合两人车轮跳、混合30秒交互绳单摇跳、混合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混合8人集体自编表演赛。

七、参赛资格及报名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籍在校在读1年以上,且持有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的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医院印章。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往返参赛途中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四)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不予退还。

(五)以校为单位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件5月19日前发送至370215836@qq.com。逾期未发送电子件视为弃权。报名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秩序册以电子报名表为准编排。

  联系人:王应超        联系电话: 13896887799

       联系电话: 18725969046

(六)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领队和教练员必须全程参与比赛。

1.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7人。

2.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混合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花式跳绳不受兼项限制。

3.男、女30秒单人单摇跳、3分钟单人单摇各2人,男、女个人花样各1人,混合两人车轮跳1队,混合30秒交互绳单摇跳1队,混合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1队,花式跳绳1队。

八、竞赛办法

(一)单人30秒单摇、3分钟单摇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30秒和3分钟。

2.比赛办法:运动员跳跃1次,同时双手摇绳使绳体经头和脚连续绕一周(360度),计跳绳1次。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计数多者获胜。成绩相同时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3.比赛用绳手柄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小学组用重庆市中考用绳4毫米绳体,初中、高中组用重庆市中考用绳5毫米绳体。

(二)个人花样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45秒--75秒。

2.比赛音乐:自配音乐。

3.按照全国跳绳运动竞赛规则评分。

(三)混合两人车轮跳花样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45秒--75秒。

2.比赛音乐:自配音乐。

3.按照全国跳绳运动竞赛规则评分。

(四)混合30秒交互绳单摇跳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30秒

2.比赛办法:跳绳者在交互绳中必须采用双脚轮换跳跳法,并且只计右脚个数,其他跳法不计数;摇绳者必须采用正向(双手依次向内)摇绳,其他摇法均不计数;按口令要求,摇绳者和跳绳者必须从静止开始,在“跳”的口令下达后,摇绳者才可以开始摇绳,跳绳者开始进绳跳跃,否则视为抢跳犯规。

(五)混合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3分钟。

2.参赛人数:10人上场,其中摇绳队员2人(男女不限),跳绳队员8人(必须是4男4女)。

3.比赛方法:摇绳队员相距3.6米站立,当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同时计时。8名跳绳队员逐个鱼贯而入,按“8”字形依次从摇绳甲左侧跑入绳中,完成一次跳跃后,斜向跑出绕行到摇绳乙右侧等候。待第8名队员跳完后,继续依次轮流进行,直到比赛时间结束。以完成人次计算成绩。成绩相同时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4.比赛过程中,如因某队员中断跳绳,比赛仍可继续进行,但该运动员必须返回原来位置和顺序重新开始。

5.比赛用绳由各参赛队自备,绳体无金属材质。

(六)混合8人(4男4女)集体自编表演赛

 1.比赛时间: 3分钟。

 2.参赛人数:共8人(男、女各4人)。

 3.按照全国跳绳运动竞赛规则评分。

 4.比赛用绳由各参赛队自备,必须有一根7米以上长绳。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个人竞赛项目(30秒单摇跳、3分钟单摇跳、个人花样、混合车轮跳、30秒交互绳单摇跳),各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二)团体竞赛项目(10人长绳8字跳)和表演项目,根据参赛队伍多少按比例评奖,颁发奖杯。

(三)团体总分:个人竞赛项目前8名,按9、7、6、5、4、3、2、1分值计算;团体竞赛项目按获奖名次双倍计分。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按6︰1的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集体颁发奖杯,个人颁发证书。

(五)优秀教练员:团体总分前8名的参赛队教练员,若无违反比赛纪律,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证书。

(六)优秀裁判员:按5︰1的比例,根据优秀裁判员评选条件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十、经费

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费用回原单位报销。领队、教练员、队医按国家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报销,运动员食宿标准可参照为每人每天200元。

十一、其他

(一)各参赛队要加强赛风赛纪管理,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凡自行决定某场比赛弃权或罢赛,运动员在场内场外动手打人、无理取闹,经查属实,通报批评。

(二)各参赛队5月26日15:30前到黔江区天龙宾馆报到,提交纸质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医院公章和区县教委体卫科负责人签字)、《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纸质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电子学籍证明复印件,审查参赛队员资格。16:00在黔江区天龙宾馆5楼大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17:00在黔江区天龙宾馆5楼小会议室召开裁判员会议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不得迟到、缺席。

(三)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与各单位协商选调。

(四)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重庆市中小学生跳绳比赛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1年512

附件1:

2021年重庆市中小学生跳绳比赛报名表

组别:         参赛学校(盖章):               医院公章: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备  注

30秒单摇跳













3分钟单摇跳













个人花样







混合车轮跳







混合30秒交互绳单摇跳













混合3分钟

10人长绳

“8”字跳

男:

女:

混合8人集体自编表演赛

男:

女:

区县教委体卫科负责人签字:


附件2: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本人(队)自愿报名参加                  比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一、本人(队)已全面了解并同意遵守大会所制订的各项竞赛规程、规则、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本人已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参赛条件,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并在比赛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护人经审慎评估,确认被监护人身体状况符合参赛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四、本人(队)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对自己(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人(队)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对于非大会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大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六、本人(队)同意接受大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离开现场后,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七、本人(队)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否则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本人(队)及家长(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           

(签名请用楷体字填写,务必清晰可辨)。

运动员姓名:             

运动员家长(监护人)签名:              

运动队领队签名:                          

参赛单位(盖章):                           20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为每名运动员单独1份,先由运动员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然后由领队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最后将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告知书》装订成册,并在报到时交给组委会。


附件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代表队名称:                   

为实现新冠疫情的联防联控,本队在2021年重庆市小学生跳绳比赛开赛之际做出如下承诺:

1.本队所有参赛人员无发热超过 37.3℃、咳嗽、乏力等符合新冠病毒感染的症状。

2.本队所有参赛人员未到过疫情高发地区,也未接触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

3.本队所有参赛人员严格配合入场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入场时及入场后一直佩戴专用口罩、谈话和休息时保持适当距离、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勤洗手、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工作及休息场所随时保持通风、废弃口罩按要求丢到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

4.积极学习病毒传播方式、危害及症状、相关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如实上报行动轨迹和相关信息登记,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本队所有参赛人员已详细阅读以上承诺条款,如本队参赛人员因主观原因隐瞒、瞒报、乱报已接触疫情感染病患及疑似病例或其他相关防疫信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本队自行承担。

代表单位(章):

领队(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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