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暨华中学校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5月20-24日,重庆市暨华中学校体育馆。
四、参加单位
全市各小学以校为单位,分男、女组队参赛,参赛队数不限。
五、参加资格及报名
(一)参赛运动员为小学生,且在参赛学校在读在籍在校1年以上(含1年)。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比赛,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医院印章。
(三) 区县教委负责对参赛队伍进行资格初审,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往返参赛途中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四)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2名。参赛运动员需备有深、浅不一致的运动服各一套,号码为1-20号。
(五)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不予退还。
(六)参赛运动员凭电子学籍卡、注册卡、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或带鲜章的户口证明)参赛。无法提供者,不予参赛。务必于5月12日(含当日,下同)前完成网络注册手续,http://xy.cqisport.com/(注册联系人:夏叶,电话:023-63837252)并进行网络缴费(注册会员费每人5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提交信息并后期制作参赛卡。逾期不注册、不报名者视为弃权。
(七)参赛运动员注册后,应以校为单位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5月12日前将电子件发送至253678929 @qq.com。逾期未发送电子件的,视为弃权。报名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秩序册编排以电子报名表为准。
联系人:童 勤,联系电话:13883861181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根据参赛队数多少决定。
(三)比赛场地为18m×9m,网高为2m。
(四)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决胜局为15分并领先2分。
(五)名次决定:
1.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六)本次比赛裁判长由市教委统一选调。
(七)凡在赛中、赛后出现非体育道德行为,取消全部比赛资格。运动员在场内场外动手打人(2人及以上)、无理取闹,仲裁委员会收到报告后,经查属实,报组委会同意,对有关队员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取消相应队伍比赛资格。
七、名次录取与奖励
分男、女组各取前8名,不足8队(含8队)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集体颁发奖杯,个人颁发奖证。同时,按6︰1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集体颁发奖杯,个人颁发奖证;并按5︰1比例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获前8名的参赛队教练员,若无违规违纪行为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奖证。
八、经费
(一) 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费用回原单位报销。领队、教练员、队医按国家规定的差旅报销标准报销,运动员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住宿事宜请各队伍直接联系有关酒店(见附件2),餐饮事宜请与重庆市暨华中学校联系。
联系人:童 勤,联系电话:13883861181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竞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纳5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组委会有关纪律规定的参赛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若有违纪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于5月20日(星期一)13︰30—14︰30到重庆市暨华中学校报到, 提交纸质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医院公章和区县教委体卫科负责人签字)、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电子学籍证明复印件,审查参赛队员资格。15︰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16︰00召开裁判员技术会。
(二)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
重庆市2019年小学生排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医院(公章):
领 队: 联系电话:
教 练: 联系电话:
号码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 级 | 备 注 |
区县教委体卫科负责人签字:
附件2
重庆市暨华中学校周边住宿及联系电话
汉庭酒店(江北机场店):67831111
兰樽商务酒店:67177666
重庆格丽博酒店:6717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