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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实施方案

日期: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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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53号)要求,决定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谢家湾学校

二、活动项目

本次活动分为线上活动和线下比赛。线上活动包括“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网络风采展示、宪法歌曲传唱。线下比赛包括学生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两个项目。

三、参加范围

(一)线上活动: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高校学生,所在学段以20259月以后为准。

(二)线下比赛:各区县教育部门组织选拔推荐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选手,各高校推荐高校组(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选手参加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各项比赛每组别限推荐1人。参照教育部赛制,参加过前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且获得过市级决赛冠军或全国冠亚季军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线下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

四、线上活动安排

线上活动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进行(网址:http://qspfw.moe.gov.cn)。

(一)“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早布置、早安排,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普法网“宪法活动”专栏“宪法卫士”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道德与法治课、班队(团)会、计算机课、延时服务课等在校内组织学生完成学习测评,不得给家长增加负担。法治知识学习测评的截止日期为20251130日。

(二)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演讲比赛选手应于2025101117ː00前,通过普法网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普法网将遴选出全国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四个组别优秀学生各6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不占用所在区县和高校推荐名额。详见普法网公布的《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方案》。

(三)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报送普法网参加全国平台的展示。同时,请将传唱视频百度网盘链接、提取码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市教委政策法规处邮箱(邮箱地址:cqsjwzcfgc@cqedu.cn),以便统计组织奖情况,并择优推荐在相关平台展示。

五、线下活动安排

线下活动分为法治素养竞赛和演讲比赛。

(一)时间安排

101218:00前,提交报名材料,演讲比赛应同步提交演讲视频;

10月中下旬,组织演讲比赛半决赛视频评审;

11月中旬,举行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市级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活动形式

1.法治素养竞赛:分为半决赛、决赛。半决赛采用计算机答题的形式,统一安排在比赛现场集中进行;各组别(高校组区分专业类别)成绩前20%进入决赛,分数相同的以线上交卷时间先后计算排名。决赛采用现场答题形式进行。

2.演讲比赛:分为半决赛、决赛。半决赛采用报送演讲视频的方式,由组委会组织集中评审,各组别排名前50%的选手进入决赛。决赛在比赛现场进行,分为两轮,第一轮为主题演讲,每组选手总人数的前20%进入第二轮。第二轮为即兴演讲,题目将于第二轮当天签到后抽取,每位选手有30分钟左右的准备时间。

(三)现场比赛预安排

地点:重庆谢家湾学校(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

时间

活动

参加人员

第一天上午

开幕式

法治素养竞赛半决赛以及小学组、初中组演讲比赛决赛的参赛选手及其领队、指导老师。

法治素养竞赛半决赛

四个组别选手。

小学组、初中组

演讲比赛决赛第一轮

小学组、初中组进入演讲比赛决赛第一轮的选手、领队、指导老师。

第一天下午

高中组、高校组

演讲比赛决赛第一轮

高中组、高校组进入演讲比赛决赛第一轮的选手、领队、指导老师。

第二天上午

法治素养竞赛决赛

四个组别晋级决赛的选手。

第二天下午

演讲比赛决赛第二轮

四个组别进入演讲比赛决赛第二轮的选手、领队和指导老师。

以上为预安排,具体情况以比赛指南为准。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演讲比赛、法治素养竞赛分组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在一等奖中评出冠亚季军,其中高校法治素养竞赛专业类和非专业类分别设置奖项。原则上每组(类)别一等奖占该组市级参赛人数的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30%。市级比赛将从各组别中综合选拔出优秀选手,作为下一届代表重庆市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储备选手。

(二)团体奖:团体奖按区县和高校两个赛道各设一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30%。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冠军、亚军、季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321分,按总分计算获奖等次。

(三)组织奖:综合考虑组织学生参加线上学习测评、宪法歌曲传唱被普法网采纳情况,以及“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中其他活动参与情况,为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法治素养竞赛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限1人)、演讲比赛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12人)、团体奖领队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是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普法教育活动,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广泛组织动员,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尽快部署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让各级各类学校、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次活动。各领队要切实承担本代表队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稳定和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出现任何风险和事故,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要在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活动开展,选手、领队、指导教师参赛期间的食宿等差旅费按规定回区县教育部门、高校报销。

(三)大力宣传,抓好信息报送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探索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及时将本地区、本学校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图片向市教委和普法网报送。

(四)严格把关,加强文稿审查。各区县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对演讲稿的政治性、思想性问题严格把关,同时避免出现知识性错误。演讲文稿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和核心思路,指导教师要对演讲稿的原创性把关负责。选手的演讲稿存在抄袭或剽窃他人以及往届选手演讲内容等情形,经举报核实的,将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推荐单位团体奖评选资格。

(五)择优推荐,按时报送材料。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的领队应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二维码(略)填写参赛信息。请务必仔细核对报名材料内容,名单公布后不再接受信息变更或指导老师更改、增加的申请。报名材料及要求如下:

1.《参赛选手信息表》:填写附件2,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版本,扫描二维码(略)上传PDF信息表。

2.演讲视频:演讲时长45分钟,需由本人采用站立式(下肢残疾者除外)脱稿演讲。视频录制场景必须为舞台(讲台)且光线充足、环境安静,展示选手全身。音画同步,声音清楚,画面连贯,清晰度高,演讲视频背景不得使用PPT、音乐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视频需包含片头,片头画面中需显示组别、标题,但不得出现选手姓名、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报送视频格式须为MP4视频文件,视频画面的比例要求为169,大小为10MB—100MB,分辨率建议为720P及以上。要求音画同步,声音清楚且画面清晰度高,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报送视频可与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演讲视频相同。

请将演讲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演讲视频命名为“组别—演讲题目”,视频名称及网盘链接中不得出现姓名、所在区县、学校名称以及其他个人信息;在填写信息时将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填写进收集表中。因不符合格式要求影响比赛成绩的,由报送单位自行负责。

附件:线下比赛规则

附件

线下比赛规则

一、法治素养竞赛

法治素养竞赛由组委会统一命题,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劳动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内容展开。复习题将于比赛前发布到各区县、各高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分组: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专业类、高校组非专业类五个组(类)别分别进行。

(二)比赛规则:

1.计分规则:半决赛答题得分排名本组(类)别前20%的选手进入决赛。半决赛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半决赛:采用计算机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共50道题,限时30分钟,满分100分。同组(类)别选手在指定时间内同时答题,答题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交卷时间先后计算排名。高校组专业类选手晋级人数视报名人数而定,原则上不少于3人。

3.决赛: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每组别进入决赛的选手同时上台答题。小学、初中组为判断、单选、抢答题,高中、高校非专业组为单选、多选、抢答题,高校专业组为单选、不定项选择、抢答题。每类题型10道,每题分值5分。

演讲比赛

(一)比赛形式:

1.半决赛。采用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选手报名时报送演讲视频,组委会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各组别排名前50%的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决赛分为两轮,第一轮为现场主题演讲,内容可与半决赛相同。第二轮为现场即兴演讲,不需要提前几天准备稿件。即兴演讲题目于第二轮现场签到后抽取,选手围绕抽取题目内容和提示自拟演讲题目,每位选手有30分钟左右的时间进行准备,演讲时长35分钟。决赛第二轮分数为最终得分。

(二)选题范围:市级决赛演讲选题范围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选题范围相同。

1.习近平法治思想。包括: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爱国主义教育法。包括: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立法背景与意义;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内容与要求;青少年应如何树立国家观念,增强爱国情感与责任感;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实施效果与影响;新时代背景下,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创新发展与实践路径;如何处理好爱国主义与国际视野的关系;以爱国主义教育法为引领,推动全社会形成爱国奋进的良好风尚等。

3.宪法与国家。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宪法的性质、地位与作用;宪法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定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国旗、国歌、国徽与首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4.宪法与社会。包括: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保护;推广普通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

5.宪法与个人。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人格尊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公民的文化活动自由;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遵纪守法;赡养与抚养等。

6.相关法律。包括:民法典制定与实施的意义,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与基本要求,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人格权,树立优良家风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

(三)演讲要求:手在演讲过程中应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需要他人辅助的道具(包括需要他人搬运上台的器材,残疾选手本人使用的轮椅等器械除外)。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站立式脱稿演讲(身体原因无法站立完成演讲的除外)。选手开始讲话时开始计时,演讲时先报题目。决赛演讲内容不得含有姓名、学校、所代表的区县等信息,应严格遵守比赛时间。

(四)评审重点:评委主要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仪容仪表和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打分。演讲内容与切题性占60%分值,语言表达占20%分值,仪容仪表和整体效果占20%分值。对不符合时间要求、演讲内容中出现姓名、区县、学校等个人信息的分别从平均分中扣除0.5分,未脱稿演讲扣10分。演讲内容被举报后组委会认定为抄袭的,直接取消比赛资格,合理引用案例或知识性内容除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扣除应扣分数为选手最终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并列情况可能影响获奖等次时以总分判定(不含扣分),总分并列时就高确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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