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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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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重庆市决赛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4〕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渝教策函〔2024〕3号)要求,决定举办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谢家湾学校

协办单位: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二、活动项目

本次活动分为线上活动和线下比赛两种方式进行。线上活动包括“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网络风采展示、宪法歌曲传唱。线下比赛包括学生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两个项目。

三、参加范围

(一)线上活动: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高校学生,所在学段以2024年9月以后为准。

(二)线下比赛:各区县教育部门组织选拔推荐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选手,各高校推荐高校组(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选手参加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各项比赛每组别限推荐1人。参照教育部赛制,参加过前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且获得过市级决赛冠军或全国冠亚季军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线下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线下比赛。

四、线上活动安排

线上活动在普法网上进行(网址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4/index.html)

(一)“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早布置、早安排,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普法网“宪法活动”专栏“宪法卫士”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道德与法治课、班队(团)会、计算机课、延时服务课等在校内组织学生完成学习测评,不得给家长增加负担。活动参测率将作为市级比赛优秀组织奖主要依据,同时纳入相关考评内容。

(二)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演讲比赛选手应于9月20日17:00前,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普法网将遴选出全国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四个组别优秀学生各6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不占用所在区县和高校推荐名额。(详见普法网公布的《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通知》)。

(三)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通过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展示情况将作为优秀组织奖的依据之一。

五、线下活动安排

线下活动分为法治素养竞赛和演讲比赛。

(一)时间安排

10月8日18:00前,提交报名材料;

10月9日—10日,演讲比赛半决赛视频评审;

10月11日,法治素养竞赛半决赛;

10月19日—20日,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市级决赛。

(二)活动形式

1.法治素养竞赛:分为半决赛、决赛。半决赛采用线上答题的形式,于10月11日在市教委统一组织和监督下,由各区县、各高校分别在各自场地组织完成,复习题库及操作流程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组别(高校组区分专业类别)成绩前20%进入决赛,分数相同的以线上交卷时间先后计算排名。进入决赛的选手将前往市级决赛现场参赛。

2.演讲比赛:分为半决赛、决赛。半决赛采用报送演讲视频的方式进行集中评审,各组别排名前50%的选手进入现场决赛。决赛分为两轮,第一轮为现场主题演讲,每组选手总人数的前20%进入第二轮即兴演讲。即兴演讲题目将于第二轮当天现场签到后抽取,每位选手有15分钟左右的时间进行准备。

(三)现场比赛安排

时间:2024年10月19日—20日(星期六、星期日)

地点:重庆谢家湾学校(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

时间

活动

参加人员

10月19日

(星期六)上午

开幕式

四个组别决赛选手及领队、指导老师。

法治素养竞赛决赛

四个组别选手。

10月19日

(星期六)下午

高中组、高校组演讲比赛决赛第一轮

高中组、高校组进入演讲比赛决赛第一轮的选手、领队、指导老师。

10月20日

(星期日)上午

小学组、初中组演讲比赛决赛第一轮

小学组、初中组进入演讲比赛决赛第一轮的选手、领队、指导老师。

10月20日

(星期日)下午

演讲比赛决赛第二轮

四个组别进入演讲比赛决赛第二轮的选手、领队、指导老师。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法治素养竞赛、演讲比赛分组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在一等奖中评出冠亚季军,其中高校法治素养竞赛专业类和非专业类分别设置奖项。原则上每组(类)别一等奖占该组市级参赛人数的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30%。市级比赛将从各组别中综合选拔出演讲比赛、法治素养竞赛优秀选手,作为下一届代表重庆市赴京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储备选手。

(二)团体奖:团体奖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30%。演讲和法治素养竞赛冠军、亚军、季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3、2、1分。区县和高校分别评选,按总分计算获奖等次。

(三)组织奖:按组织学生参加线上学习测评及宪法歌曲传唱被普法网采纳情况,为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法治素养竞赛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限1人)、演讲比赛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1-2人),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同时,为各团体奖领队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是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普法教育活动,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要持续开展此项活动。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广泛组织动员,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加强工作保障。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尽快部署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让各级各类学校、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次活动。各领队要切实承担本代表队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稳定和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出现任何风险和事故,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要在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活动开展,选手、领队、指导教师参赛期间的食宿等差旅费按规定回区县教育部门、高校报销。

大力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尊崇宪法和法律、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的良好氛围。要探索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及时将本地区、本学校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图片向市教委和普法网报送。

(四)严格把关,加强文稿审查。各区县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对演讲稿的思想性、政治性问题严格把关,同时避免出现知识性错误。演讲文稿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和核心思路,指导教师要对演讲稿的原创性负责。演讲稿存在抄袭或剽窃他人以及往届选手演讲内容等行为,经举报核实的,将取消选手比赛资格和推荐单位团体奖评选资格。

(五)择优推荐,按时报送材料。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的领队应在规定时间内扫描附件3填写参赛信息,请务必仔细核对报名材料内容,名单公布后不再接受信息变更或指导老师更改、增加申请。报名材料及要求如下:

1.《参赛选手信息表》:填写附件2,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版本,扫描附件3二维码上传PDF信息表。

2.演讲视频:演讲时长4-5分钟,需由本人采用站立式(下肢残疾者除外)脱稿演讲。视频录制场景必须为舞台(讲台)且光线充足、环境安静,展示选手全身。音画同步,声音清楚,画面连贯,清晰度高,演讲视频背景不得使用PPT、音乐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视频需包含片头,片头画面中需显示组别、标题,但不得出现选手姓名、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报送视频格式须为MP4视频文件,视频画面的比例要求为16:9,大小为10MB—100MB,分辨率建议为720P及以上。要求音画同步,声音清楚且画面清晰度高,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报送视频可与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演讲视频相同。

请将演讲视频上传至阿里云盘,演讲视频命名为“区县(高校规范简称)—组别—演讲题目”;在扫描附件3填写信息时将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填写进收集表中。因不符合格式要求影响比赛成绩的,由报送单位自行负责。

附件:1.线下比赛规则

2.参赛选手信息表(法治素养竞赛/演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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