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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 活动重庆市决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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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384


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重庆市决赛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渝教策函〔20233号)要求,决定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

研究中心)

              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谢家湾学校

协办单位: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二、活动项目

本次活动分为线上活动和线下比赛两种方式进行。线上活动包括“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网络风采展示(原演讲网络海选)。线下比赛包括学生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原知识竞赛)两个项目。

三、参赛范围

(一)线上活动: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高校(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学生,参赛学生应当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所在学段以20239月以后为准。

(二)线下比赛:各区县教育部门组织选拔推荐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选手,各高校推荐高校组(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选手参加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各项比赛每组别限推荐1人。参照教育部赛制,研究生及参加过前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且获得过市级决赛冠军或全国冠亚季军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线下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市级决赛。

四、线上活动安排

线上活动在普法网上进行(网址: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3/index.html

(一)“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广泛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普法网“宪法活动”专栏“宪法卫士”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早布置、早安排,确保在1025前各区县参测率不低于60%、各高校不低于80%,力争实现全覆盖,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道德与法治课、班队(团)会、计算机课、延时服务课等在校内组织学生完成学习测评,不得给家长增加负担。活动参测率将作为市级比赛优秀组织奖主要依据,同时纳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及高校法治工作测评等内容。

(二)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演讲比赛选手应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完成2023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相应年级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并获得“金牌”称号后,于912前上传演讲视频参加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普法网将遴选出全国小学、初中、高中、高校组优秀学生各6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不占用所在区县和高校推荐名额。(详见普法网公布的《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通知》)。

五、线下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23928日(星期四)18:00前;

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市级决赛时间:20231014日、15日(星期六、星期日)。

(二)活动形式

1.法治素养竞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采用计算机答题的形式,集中在指定场所进行。各组别(高校组区分专业类别)成绩前20%进入第二轮,分数相同的以电脑交卷时间先后计算排名。第二轮采取现场口述回答论述题、问答题的方式进行。

2.演讲比赛:分为半决赛、决赛,均为现场比赛。半决赛各组别排名前20%的选手进入决赛。决赛采用命题演讲形式进行。命题演讲题目拟于1010日左右在市教委官方网站“专题专栏—教育法治”栏目中公布。

(三)现场比赛安排

时间:20231014—15日(星期六、星期日)

地点:重庆谢家湾学校(九龙区谢家湾正街)

时间

活动

参加人员

1014

(星期六)上午

开幕式

小学组、初中组演讲选手,四个组别法治素养竞赛选手,指导老师、领队

小学组、初中组演讲半决赛

四个组别法治素养竞赛第一轮

四个组别法治素养竞赛选手

1014

(星期六)下午

高中组、高校组演讲半决赛

高中组、高校组演讲选手及指导老师、领队

1015

(星期日)上午

四个组别法治素养竞赛第二轮

四个组别进入法治素养竞赛第二轮的选手

1015

(星期日)下午

演讲比赛决赛

四个组别进入演讲决赛的选手及指导老师、领队

全国总决赛预备会

参加全国总决赛的法治素养竞赛和演讲选手、演讲指导老师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法治素养竞赛、演讲比赛分组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在一等奖中评出冠亚季军,其中高校法治素养竞赛专业类和非专业类分别设置奖项。原则上每组(类)别一等奖占该组市级参赛人数的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高校选手优先从专业类选手中产生。

(二)团体奖:“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测评参测率60%以上的区县和参测率80%以上高校均可获团体奖,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演讲和法治素养竞赛冠亚季军分别计654分,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区县和高校分别评选。

(三)组织奖:按组织学生参加线上学习测评情况,为区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法治素养竞赛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限1人)、演讲比赛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1-2人),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同时,为各团体奖领队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是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普法教育活动,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要持续开展此项活动。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广泛组织动员,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加强工作保障。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尽快部署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让各级各类学校、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次活动。各领队要切实承担本代表队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稳定和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出现任何风险和事故,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要在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活动开展,选手、领队、指导教师参赛期间的食宿等差旅费按规定回区县教育部门、高校报销。

(三)大力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尊崇宪法和法律、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的良好氛围。要探索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及时将本地区、本学校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图片向市教委和普法网报送。

(四)严格把关,加强文稿审查。各区县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对演讲稿的思想性、政治性问题严格把关,同时避免出现知识性错误。演讲文稿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和核心思路,指导教师要对演讲稿的原创性负责。演讲稿存在抄袭或剽窃他人以及往届选手演讲内容等行为,经举报核实的,将取消选手比赛资格和推荐单位团体奖评选资格。

(五)择优推荐,按时报送材料。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参赛选手信息表》(附件2)扫描件JPG格式通过附件2中信息收集二维码上传并填报信息。报送单位和个人请务必仔细填写材料信息,名单公布后不再接受信息变更或姓名修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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