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举办首届重庆市“小公民”校园法治故事 漫画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市教育技装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引导青少年成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公民,市教委、市高法院联合举办首届重庆市“小公民”校园法治故事漫画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用生动案例加强法治教育,让学生在绘制漫画的过程中通过学习法治故事吸取教训,弘扬法治精神;用漫画形式宣传法律知识,使学生喜欢看、看得懂、懂得用;集中宣传展示活动成果,并将获奖作品在各类普法活动中推广使用,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学校保护和犯罪预防。
二、参赛范围
参赛对象:全市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参加本次活动。
比赛分组:设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组三个组别。
三、作品要求
(一)以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为基础素材(见附件2)创作法治故事漫画作品,诠释作者对典型案例中法治精神的理解。
(二)作品创作应以典型案例主要情节为基础,每份作品对应一件典型案例,可进行一定程度的艺术加工和演绎,内容应积极向上,用漫画故事传递法治精神。上传作品时须附文字说明,介绍创作构思和意义等。
(三)作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水彩、水粉、马克笔、钢笔、数码手绘(非软件自动生成)等漫画创作形式。接受单图绘画作品,优先推荐有故事情节的组图作品。
(四)每份作品作者不超过2人,指导老师限1人。
(五)作品一律为原创,严禁抄袭与高仿;不得涉及不良倾向内容;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个人信息,不接受已经在其它赛事中获奖或已公开发布的作品。
四、奖项设置及结果运用
(一)奖项设置。各组分别评出一等奖2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优秀奖若干,为等次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投稿数量不足300件的组别,该组等次奖总获奖比例不超过50%。
(二)结果运用。最终获奖名单将在“重庆教育”“重庆高院”微信公众号、市教委官网、重庆法院网、重庆智慧教育等网站上公布,同时择优选取部分作品在市级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展播。获奖作品将署名集结成青少年法治教育漫画读物等,用于各类法治教育公益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本次活动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学生利用法治课、班(团、队)会等时间认真学习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遵守规定。作品著作权和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凡投稿作品,视为作者确认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三)加强管理。请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活动管理员,并于4月30日前扫描二维码(见附件1)填报管理员信息,以便分配管理员账号。请活动管理员加入活动QQ群(707892023)并备注单位、姓名,便于工作咨询和联系。
(四)按时报送。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自行组织初赛报名及评选工作,择优推荐小学组、中学组每组别作品各20份,高校组作品10份,并于5月2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分组上传作品及信息。初赛阶段作品无需上传平台,初评后再通知拟推荐作品的学生登录相应平台上传作品,由活动管理员在平台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级评选。作品须提交高清电子扫描版件图片(JPG格式,大小不小于2M,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4日